这起事故责任划分很清楚,各方都无异议。
曾强感慨说:“我以后再不节约这两千块钱的保费了,否则出个车祸就赔惨了,一夜回到解放前。”
“是的,好多司机以为自己技术牛逼,只买个交强险就上路,真出事就傻眼了,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后悔都来不及。”
“商业险必须买,而且三责和不计免赔一定要买200万档的。”
“200万太多了吧?我觉得100万三责足够。”
“100万不够!如果撞死了人,或者对方变成植物人,20年就赔100多万。如果对方上有70岁的老父母,下有不满周岁的孩子,自己是独生子,万一又离婚,各种抚养费加一起再多30万,所以三责100万完全不够赔。”
“要是连撞几十个,一脚油门闯两个红绿灯,100万更不够赔。”
“没这么夸张吧?”
“现在撞死人的行情就是这样,红枫二线城市还是便宜的,一线城市赔的更多。”
“万一我赔不起100万怎么办?”
“就算你蹲三年牢房,出来还得接着赔钱。”
“保险只是最后的保障,不喝酒,不超速,不斗气,开车时不玩手机,不摸副驾驶,规规矩矩上路,基本很安全。”
“没错,安全驾驶最重要,开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啊。”
众人仔细分析利弊,聊到最后,都心有戚戚。
司机真不是个好职业,尤其是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仗着自己技术好就随便开车,太容易翻车,这些都是血泪教训啊,不说了,不说了[大哭]。
曾强承诺:“胡师傅,如果交警来调查,或者工伤判定需要我帮忙的,你就跟我说,我一定配合。”
“行,咱们电话联系。”
等胡睿他们开车走后,老陈长吁一口气,找了张椅子坐下休息,之前强撑起的精气神瞬间消失,如同被刺破的气球,连肚子都垂下来,变成一大坨肉肉。
陈有信连忙给爸爸泡了一杯热茶,问道:“爸,抓到肇事司机没有?”
老陈按着太阳穴,闭上眼疲倦说道:“车子找到了,被抛弃在机场郊区的农田,但车子是套牌,两年没年检,那地方太偏僻,又没监控,肇事司机往庄稼地里一钻人就不见了,暂时找不到。”
陈有信也没太好的办法,安慰道:“至少现在不用担心修车了,您要好好想想,怎么把万伯虎的工伤办下来。”
“是啊,工伤才是大头。”
老陈狠狠抽了口烟,按着太阳穴,头都是疼的。
医生说万伯虎的左胳膊90%保不住,但还有10%呀,姨夫家要求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胳膊,哪怕只有1%的希望,都不要放弃。
这意味着什么?
钱啊!
治疗费用还算便宜的,医保可以报销大半。
万一真截肢,万伯虎今年才27岁,律师初步算过,全部费用可能要上百万。
这笔钱谁出?
工伤赔偿有非常严格的审核,万伯虎不是在上班时间出车祸,也不是在日常上下班的路径出事,律师说这种情况下工伤很难申请下来。
可万伯虎去高速试车是事实,老陈是老板,他能不负责?他要是耍赖,不管侄儿的死活,他还是人吗?
老陈戴上老花镜,拿出手机找了好半天:“这是以前我们老司机群里发的一篇文章,我保存下来了,你看看。”
陈有信接过手机,文章标题是【一位退休老交警的忠告,有车的朋友一定要存】,典型的朋友圈文章类型。
前面写,万一撞人出事后,车主不要离开现场,不要挪车,要立刻报警,打保险公司电话,打120救人,这一套流程没问题。
可是后面写了“三不一没有”原则,建议车主“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让保险公司的专业讼棍去处理。
陈有信是第一次看这篇文章,觉得这个“三不一没有”原则太冷血了点,问道:“这篇文章是站在车主角度写的吧?”
老陈说:“对,写给车主看的,初衷是防止一些无良的伤者讹诈医药费和索赔。你读高中时,有个开出租车的老赵经常来店里吹牛,他身高1米85,快200斤,大块头,嗓门也很大,说话像吵架,你还记得吧?”
“嗯,我记得他。”
“前年他把一个农村进城看病的孕妇撞了,害得人家当场小产,老赵觉得农村人好欺负,丢下1000块钱给120救护车,潇洒走了,坚决执行这篇文章说的‘三不一没有’,不露面,不出门,让保险公司去和孕妇家属打交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你应该听说过吧?”
陈有信当然听说过,这事最终酿成一个多方都无法承受,极其惨烈的结局,《红枫都市报》还首页报道过,引起全城热议。
陈有信懂了,老陈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法律归法律,大家都知道正规流程怎么走。
可现实是现实,万伯虎是最无辜的受害者,身体和精神受伤的是他,而不是老陈,陈家最多也就是赔钱,万伯虎则是没了手臂,谁受到的伤害大,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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