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林榛牵着王石头,迷茫地望着周围的人流。
真走散了。
不断地在人流中穿梭,林榛找了一会,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
“嗯,迷路了。”
且不说林榛不知道洛府在哪,就算是知道,没有祝初瑶领着,也根本进不了洛家的大门。
更何况,此时才是上午,诗会在晚上,他和石头总要吃饭。
林榛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一文钱都没有,他低头看了看王石头,后者也抬头看了看他。
清早出门时,王村正也要出门,所以将石头丢给了林榛,他早上还觉得带石头来参加诗会是个累赘。
毕竟,吟诗作对这件事和王石头,一辈子也不会产生什么联系。
林榛现在想想,觉得王村正真是个好人,感谢王村正送来的王石头…
不然自己就要饿肚子了。
……
集市一角,三两个乞丐正靠着墙角晒太阳。
一个温润书生牵着位孩子,走到他们的身旁。
书生席地而坐,又从地上捡了根稻草插在孩子的头发中,掏出一块牌子,置于面前,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
“卖孩子咯,一个四两银子,嘿嘿。”
“四两银子,你买不到吃亏,买不到上当,只能买到一个像他这么优秀的孩子…”
良久…,林榛有气无力,有一句没一句地叫卖着。
喊这么久,嗓子都要冒烟了,也不见有人上前,看了看在一旁吐着唾沫泡玩儿的石头,林榛觉得,应该不怪他,是产品质量的问题。
不过,林榛也没有打算真的卖。
若是真把王石头卖了,王村正还不把林榛剁了,他出这个馊主意,只是想着,书生卖傻子,在集市上多少也算个热闹,与其漫无目的的寻找祝初瑶,还不如制造点动静,让她找过来。
一片阴影突然挡住了林榛的太阳。
祝初瑶眼含笑意,说道:“这孩子卖吗?”
林榛也笑了笑,站起身,说道:“卖,当然卖。”
...
宁灼今天很倒霉,早上不仅被母亲逼着穿了她最讨厌的儒裙,晚上还要去参加诗会。
她的理想是做天下第一神捕,和那些公子小姐们根本聊不到一起去...
宁灼郁闷的走在街上,余光瞥见前方一位书生模样的人带着一个孩子,身前挂着块出售的牌子。
人贩子!宁灼眼前一亮...
…
接过祝初瑶手中的糖葫芦,林榛递给王石头,开玩笑说道:“你再不找过来,王石头可真就要被人买走了。”
祝初瑶眨了眨眼,俏皮地说道:“才不会呢,私自买卖人口可是大罪,我听人们都在说,有个书生吃了豹子胆,在集市上公然卖孩子,我就知道是小林哥,我要是再迟一点,小林哥你就要被捕快抓起来了。”
林榛苦笑道:“我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也不认识路,只能这么做了。”
听他说完,祝初瑶连忙掏出荷包,取出一部分,放到林榛的手里。
林榛垫垫银子,将王石头推到祝初瑶面前,说道:“交易完成,这孩子归你了。”
一直尾随他们的红裙女子眼前一亮,快步走上前去,大喊道:“抓人贩子…”
林榛三人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怔,三人齐齐回头望去。
女子指着林榛,厉声说道:“就是你,快把孩子给我交出来。”
林榛有些茫然的眨眨眼,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抢孩子吗……
红裙女子的高亢声音不仅吸引了围观群众,还引来了巡街的捕快,他们推开重重人群,高声喊道:“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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