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今天来得够早的呀。”祖克武笑着朝叶欢说道。
“你不也是。”
“待会好好表现,不要因为我脚下留情。”
“彼此彼此,不过,你以前在公开赛上场过吗?”
一丝苦笑出现在了祖克武的嘴角上,叶欢的这一问让他略显尴尬。
虽说他不是球队初始队员之一,可按说他也来到球队一段时间了,但只是出现在友谊赛的比赛上。
流浪者队先前参加过两次公开赛了,第一次全部在第一场就输了,第二次稍微有些进步,有一轮来到了第二场,这是目前最好的成绩了。
自此,流浪者队经历了一波大调整,很多老队员离开了,虽然最初是由一群街球爱好者所组成,但是大家都渐渐走向了业余道路。开弓没有回头箭,步入职业化,成为一名职业球员是大家的目标。
唯有打进地区联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现在的队长郑大胜是初创队员之一,除了他,其他人都离开了,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的队长。
至于祖克武,最早是一名在球场管理处打零工的人,当然也是一位足球爱好者,总是忙里偷闲,抓住一切机会参与一把。
当郑大胜为流浪者队的重建而大规模招兵买马时,祖克武是第一个被他招募的人。这是他的荣幸,也是他的不幸。
球队可不讲排资论辈,是讲究实力。陆续地,很多人被郑大胜招募进来,祖克武的实力并不突出,只能沦为拉拉队员和饮水机守护神。
“可能是因为我加油鼓劲时的嗓门特别大吧,队长才把我留了下来。”祖克武自嘲地说道。
听完了对方的自述,叶欢觉得自己还真是挺幸运的。
“其实,这么久的时间,你不可能一点都没有提高,只要你在进步,就有机会的。”
“你说得没错,我一开始十分努力训练。可能是我找不到对的方法,也可能是太笨不开窍,不像你,从一开始不怎么会踢球,断断几天突飞猛进,你的任督二脉被打通了吧。”
“没那么夸张。不过,以后咱俩一块训练吧,有个伴成长总会快一些。”
“有你带我,我还怕什么呢。瞧,77来了,你不过去找她?”
“不了,专心在等会的比赛吧。”
郑大胜走到了旧仓库的中央,大力地拍了两下掌,大家开始从四面方向他围拢过去,叶欢也和祖克武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大家都换好了衣服,好,我说一下。这场对抗赛,按照实际比赛的强度进行,都记住这一点,这是完全拟真的比赛,不是以前简单地训练了。”
郑大胜顿了顿,扫视了一圈众人。
“还有,整个出场阵容将会根据今天的个人发挥而决定,包括首发三人。”
“队长,你的意思是说,昨天说的不算话了?”萧延良第一个提出质疑。
“听着,昨天的比赛强度还是训练强度,大家都没有拿出最好的状态。我这样决定,对所有人都公平。”
萧延良不满地做了个鬼脸。
“还有什么疑问?”
郑大胜等了一小会,见没人吭声便继续说道。
“那现在分组,我做裁判。”
韩依琪、萧延良和另一位个头不高的队员穿上了象征主力的黄色背心。
而叶欢、祖克武和另一位扎着马尾的女队员分在了一组,他们代表着替补,替补没有背心,就穿着自己的衣服。
郑大胜站到了场边,吹响了哨子。
队内三对三对抗赛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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