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大半天时间,斯科特将平台翻了个遍的同时,他给自己完成了鸟枪换炮的整个过程。
之前使用的,国王陛下御赐魔法杖,已经被他扔下了山巅,现在他手里拿的,是一柄长约1.8米的长柄魔法杖,见少识浅的斯科特,并不知道杖体的材质和魔核出自哪种7级魔兽,但是10%的火系魔法威力增幅,让他觉得很是合适,而且坚固的长柄杖体,以他的体质挥舞起来,也可以发挥出不弱的近战威力。
魔法杖的柄上,刻着四个字:炎阳降世,斯科特估计这柄魔法杖,应该是恒定有9级魔法:炎阳降世,因此而得名,这是一个极为强大的火系魔法,军阵之中,偷袭之下一击灭杀数千人都是轻而易举。
没有系紧的魔法袍领口,有丝丝金光透出,那是他贴身穿了一件,拥有极佳抗魔能力的精金内甲。
精金是泰格利亚世界魔抗最高,同时又最轻便的金属,以它所制造的内甲,是魔法师们的最爱。
斯科特身上的这件,可以免疫4级以下魔法和黄色斗气伤害,而且在内甲的胸口,还镶嵌着一颗7级土系魔核,恒定了8级防御魔法:土元素领主的守护。
脚下的靴子,也已经不是之前那双被石子儿硌得脚生疼的羊皮靴了,而是使用不知名风系魔兽皮所制造,可以提高使用者的行进速度,同时在靴子的侧面,各镶嵌有一个6级魔核,恒定了6级风系魔法:风翔术。
这意味着,斯科特可以飞了,当然,风翔术的飞行距离和速度都比较有限。
这一身从内到外,焕然一新的装备,让斯科特的作战能力大增,他估摸着,在外界购买的话,这一身行头至少价值五十万金币以上,除去暂时不明具体用途的手套以外,最贵的就要数那件精金内甲了,绝对是有价无市的宝贝。
搞定这一切,斯科特打算就在这座金山上休息一晚,当然,在火山内无法分清这会属于白天还是晚上,无论什么时候,四周总是被岩浆映的通红。
但是,今天的各种事情,已经让斯科特有点精疲力竭的感觉了,他需要休息了。
吃了点随身带的肉干,斯科特躺在宽达两百米的金床上,很快就进入睡眠状态。
“别偷我金山……”
一句大喊之后,斯科特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原来只是个梦,金山还在自己身下,揉了揉酸疼的脖子,他站了起来,嘀咕道,“也不知道那些巨龙是怎么睡觉的,硬邦邦的金子,硌得人难受,睡一晚都够够的了,它们一睡就是数十上百年!“
“不能在这里继续呆了,不然估计又得沉浸在金子的海洋中了,我得赶紧走,回去在想办法,争取尽快将东西搬回家。“
不想在这里多呆,斯科特打算吃点东西后,就原路返回火山外,他打算趁着雪还在下,尽快返回家族,省的雪停了之后和冒险者们打交道。
打定主意,斯科特吃了两块肉干,站起身来环顾周围一圈,之后朝金山下俯冲而去,脚下的皮靴让他身轻如燕,完全不费功夫,很快就落在金山脚下,头也不回的往桥梁而去。
仍旧是热风肆虐,但斯科特的状态明显要比来时好得太多,心态也轻松的太多,他甚至有心思分出一半精神力进入意识海,边走边和老灵聊天:“老灵,之前你说的那个被永恒之火封印的山洞,我怎么没有见到,这些宝藏都在岩浆中心露天放着啊!“
老灵道:“主人,那处封印不在这里,它在湖心岛的另一侧,对面那座桥梁的下方,最贴近岩浆的地方,您是打算过去看看吗?“
斯科特道:“既然来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去看看的,对永恒之火,我很感兴趣,当然,你放心,我不会擅自动手的,毕竟圣级生物,我可不想现在就变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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