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它的名字!你喊它!”
达奇:“它叫什么名字?!”
小刀:“野狼!”
“哈哈哈哈哈哈哈!”达奇骂道:“这名字起得真磕碜!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没读过书!但我喜欢!”
达奇再次填药上弹,举枪。
“野狼!”
砰
狼群中有畜生应着他的呼唤,脑袋往下栽,不一会就淹没在狼群的狂流中。
达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像是疯了,跑出几百米才回过神来。
达奇问:“我们要往哪里去?”
小刀说:“带你回家!”
“回家?哪里是家?”达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来找你,一开始我不愿意,可他和我说”小刀夹紧了马腹,“我遇上的每个陌生人,能变成仇人、爱人、亲人、友人,他们有贵人也有贱人!当然能变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达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达奇慌了,他看着黑压压的狼群。
“我们会闯祸!会害死他们的!”
他们离驿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马驹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驾驶”,在驿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达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间的草堆里,脑袋七荤八素。
等他们爬起来,狼群已经快攀上驿站的篱笆架了!
“火!火!!!给我火!”
达奇嘶吼着!扶着小刀狼狈地爬了起来。
他俩往大门赶,刚进门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浇得浑身湿透。
达奇让浆液泼得神志不清。
他看着屋子里的人,看见地窖的盖板。
短短的一瞬间,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个阴暗的地窖里!再也不想这么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后几根火柴,冲出门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这群狼崽子同归于尽!
他怒吼着,开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湿润的皮肤时。
噗呲一下。
火灭了。
伍德和达奇先生一样,浑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达奇。
“这是啤酒,你想什么呢?你觉得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浓度的烈酒来招待客人?”
达奇先生感觉十分尴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满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与他相隔不过五六步的距离,这些狼打着喷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来,往桶里撒下盐和糖,葡萄和洋葱,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块巧克力也掰碎了,撒进去。
一同加进去的,还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来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药。
这些东西对犬科动物来说足够致命。
附议:爱狗人士要记得。
此时此刻,他确实像个厨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愿离去。
可猎物身上散发出来的致命味道却让它们心怀忌惮。
在寒武纪时,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芸芸众生开始“军备竞赛”时,在物竞天择的演化中,在食物链的底层,有这么一条尴尬又不失礼貌的自我防护演化路线。
只要变得不好吃,变成毒物,就不会被吃掉。
达里欧达芬奇一马当先,从窗口翻了出来。酒浆把他一头红发浇得发黑,眼睛里透着股机灵劲。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声大喊,举起了枪。
“午时已到!”
砰
狼群中炸开了血雾。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礼花炮仗!
阿明紧跟其后,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因为鳄鱼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还好,他没把内裤输掉!
他紧紧跟在达里欧身边,一前一后,做援护射击。
有几头不知死活的畜生龇牙咧嘴,弓着身子,要扑上来!
“靓仔登场”
薇薇坐在门槛上,眼睛让酒液辣得眼泪直流,抱着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拨下命运的音符。
咣
琴弦崩得薇薇手指生疼。
阿明大喊:“救星驾到!”
六朵烟花照出一片赤红,巨大的子弹动能打得狼尸飞出去老远。
血如雨下,溅出碎骨,划伤群狼的皮肉。
同胞的血让野狼们开始怯懦,开始心生退意。
达奇追了上去,他想把刚才受的气都还回去,他逮着一条身形瘦弱的狼崽子,两手箍着狼吻,想把这畜生的下巴给拧断!
他手里的可怜虫是敢怒不敢言,卷着舌头闭上眼睛,连爪子上的肉垫都不愿去碰这可怖人类身上的浆液。
它的同伴伺机而动,却叫伍德一勺酒泼得嘤嘤狂吠!吓得夹尾逃窜!
伍德将达奇扯了回来。
“可把你能耐的!”
达奇找回神智时,他怅然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萱丫头跟着笑,她的笑点很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狼群走了,小刀松了一口气,在地上躺成一个大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先生光着膀子,难得迎来休假时光,是没力气去笑了。
萱丫头走到他面前。
阿明:“有事?”
萱丫头笑眯眯地说:“对,那把枪本来是我的。”
阿明展示着转轮手枪。
“是这一把?”
萱丫头点头:“是的,我连名字都给它起好了。你得赔我。”
阿明耸肩,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内裤,什么都没了。
萱丫头一拳过去!
阿明不避不让,从嘴里飞出一颗金牙。
丫头眼疾手快抓住了牙齿,去水槽洗干净了,镶在嘴里,露出灿烂又昂贵的俗气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嗨呀,总算说话不漏风啦!”
阿明歪着脑袋,像是被打懵了。
不一会,他也跟着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嘟着嘴,只觉得这群人奇怪。
她喊来范克里夫,和范克里夫作伴。
范克里夫对着女主人的手心轻轻舔了那么一口,舔到野荔枝的味道时。
它头昏眼花,就这么倒在地上。
薇薇:“你这傻狗!你!!!”
她想了想。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也不是,骂也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有伍德没笑,一向如此,很少会有大喜大悲的情绪出现在他脸上。
他隔着驿站大门,看着沙发上的露丝。
露丝的尸首也浇了啤酒,妆容褪去,酒液让尸体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没了妆容的点缀,从尸斑和臭味来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讲究一点,就是天然去修饰的那种死。
店老板刚刚揭开地窖的盖板,偷偷去摸露丝尸首的苍白脚踝,像几十年没见过女人的色情狂。
不经意间,店长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声。
用哑语告诉老板。
“我会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费。”
小老头愣了那么一会,鸡贼地点点头,肆无忌惮地开始展现对脚踝的追求。
这个可恶又可悲的小老头想象着,如果能重来。
他错了,他不该嫌活人麻烦,也不该一个人单干,应该有个妻子,他的妻子也应该有这么美丽的脚踝。
可是没有如果,也没有重来。
他伸出手,又将手收了回来。
像是良心发现,或是做贼心虚。
抬起头,露丝腐烂的尸体吓得他脸色惨白。
慢慢地,他涨红了脸,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伍德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从三人一狗,变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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