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阳笑着点点头,他看着王凝之,眼睛都不眨一下。
王凝之悄悄的撇了他一眼,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十分奇怪。王凝之也说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眼神。用一个不怎么形象的比喻,就像看见了一只特别胖的猫,胖得像用四根筷子撑起了一个冬瓜。
王凝之此行,是一定要将张氏连根拔起的。他觉得孟昭阳也应该知道他的意思,才会邀请他去临川郡游玩。只是表面功夫,还是要做一下的。
王凝之正在想怎么开口,孟昭阳就已经直接开口说了,他并不打算拐弯抹角,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是站在王凝之这边的。
孟昭阳拿着一柄很大的鹅毛扇子,盖住了胸口。他笑得如沐春风,可王凝之看见他的笑容,只觉得全身上下都起了鸡皮疙瘩。
孟昭阳道:“小郎君此行,可是有极大的把握,能将张氏铲除殆尽?”
王凝之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把玩着自己的玉佩,满不在乎的说:“当然了。”
孟昭阳笑了,看着和王羲之十分相似的脸庞,心中有些酸涩和无奈。
九年前,王羲之任江州刺史。在云起书院建成之后,他是个闲不住的人,就在江州各处游玩。
他和逸少,就是在临川郡认识的。那个时候,张氏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不怎么出众的小士族。临川郡的百姓安居乐业,各得其所。
临川郡风景秀美,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像一条流动的江河。
在临川郡城东高坡上,那人把宅子命名曰“新城”,宅内挖有生活用井和练习书法用的洗墨池。也就是在那个坡上,他第一次见到了那个人,天下闻名的王逸少。
那天春光正好,他顺着蜿蜒曲折的小溪,一路走来。不经意间,一个转身,两人就见着了。
一见如故。
只可惜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孟昭阳想,若不是那一次相见,“他”可能就和一般的士族女郎一样,嫁为人妻,相夫教子。
但是她不后悔,至少他陪了那个人三年,至少他在那个人心中还有一席之地。
孟昭阳是个聪明人,他能用三年的时间和王羲之成为挚友,可见他的情商之高。
但是她心里也很清楚,他们两个人是不可能的,开头便注定了结局。但那又如何?若是能够守在他身边,就算有一天,众叛亲离,被天下人口诛笔伐,她也无怨无悔。
孟昭阳总是觉得,王凝之真的和他爹长的很像,一颦一笑,都像极了当年的王羲之。
孟昭阳本来也长得很不错,在她没遇到王羲之之前,她平常一个人出门都是着男装。扮作男子的模样,孟朝阳装了十几年,都没有人发现。
她本人长得有些英气,皮肤很白,但也没有白到像玉一样的地步。柳眉幽眸,人看着就很精神,再穿上男装,骑上马,谁又能想到这是一个女郎呢?
孟昭阳看着在一旁打瞌睡的王凝之,觉得有些好笑。王凝之今年已经20岁了,而孟昭阳也只是比他大两岁罢了。可对于她来说,心上人的儿子,四舍五入就是她儿子。
自家儿子被欺负了,她当然要狠狠的报复回来。她家可比那什么劳什子的张氏,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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