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吃了早饭,席同方就送阿韫去了学府,一起跟随的还有阿木和青松。
蹲在院子里的席凤,抬头看了一眼青松离去的的背影,眼神闪了闪,又转过头,用两根木棍,去捉草莓叶子上的大青虫。
刘妈从灶屋走出来,道,“小姐,家里多了两个婆子,这捉虫的活儿,你就交代她们去做,你这手金贵,是用来绣花儿的。”
席凤利落的夹起一只从叶子地下冒出小脑袋的大青虫,放进罐子里,笑笑的灿烂,“我这双手,不金贵,它既能拿绣花针,也能拿菜刀。”甚至,还杀过人。
“再说了,捉虫这是轻巧活,不用力气,还能逗乐子,我喜欢。”
她喜欢看大青虫,在她的木棍下拼命挣扎,也挣脱不了她的挟制,这种可以控制其生死的过程,她很喜欢。
打从心眼里喜欢。
阮氏从屋子里走出来,手上还抱着一床被子,闻言就训道,“你这孩子,都多大了,还跟个孩子似的,别人家的闺秀见到虫子,都会吓得尖叫,你倒好,还把虫子当乐子玩儿。”
“那是她们胆小。”
“是是是,就你胆子大,我看,我要是再不管着你点儿,你就要上天了。”
“太太,小姐既然喜欢,就让她做吧,这草莓再过个几日就要开花,没得被虫子咬了花苞,少结果子,小姐可是最喜欢吃草莓了。”刘妈看不得小姐被太太责备,忙接口,帮忙说和。
阮氏故意板着脸道,“你就惯着她,把她惯娇了,日后去了婆家,看她还能不能去捉虫。”不是人人都跟她们席家二房一样,会在院子里种菜种草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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