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主机,任乐看了眼时间,发现已经晚上7点了。
本来他打算6点去吃饭的,没想到不知不觉又多玩了一会儿。不过不得不承认,这游戏确实太过于真实,置身其中很容易忽略掉这不是现实的事实。
“没想到枫红系列的装备这么值钱,看来我要卖几件。”
洗手间内,任乐拿梳子拢了拢炸毛的头发,看着镜中的自己,自言自语地说。
长虹说一把武器现在至少能卖800金币,这对土豪来说小意思,对任乐可是笔不小的数目。毕竟他那个领主身份,初始金币才一千多。卖两件装备,就差不多能翻上一倍了。
“而且要卖的话得早点,只能在游戏刚开始的前几天。否则过几天之后,大家等级都提起来,到时候这种初级武器白送估计都没人要了。”
一边思索着,任乐一边洗了把脸,提了提精神,然后出门。
本来吃饭这种事点个外卖,没一会儿就能送上门。但任乐觉得,每天还是要出下门的,否则一直窝在房间里人都要发霉了不可。
下了楼,出了小区,门口就有很多小饭馆。
在津海这座大城市中,最不缺的就是吃饭的地方。尤其任乐住的这小区本来就租客居多,那周遭自然会遍布各种饭馆超市之类的基础设施。
随便选了一个进去,任乐点了个盖浇饭加一碗紫菜蛋花汤,然后找了个位置坐下。
眼下正值饭点,店里有七八个顾客,其中三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青年,每个腕上都戴着手表。或者说,戴着游戏主机。
任乐一眼就认了出来,那蓝紫色的表框勾边格外显眼。不过他稍微有些意外的是,会有人连出门也戴着。
“哎,我选的是魔法师,法爷。”那桌的一个青年对另外两人道,“打完三遍初始遗迹正好4级,但更高级的地下城就进不去了。”
另外两个青年似乎是新人,买了设备但还没进过游戏,于是傻乎乎地问:“为什么啊?地下城不是打完低级的就要打高级的吗?”
老手青年摇摇头:“没装备谁要你啊?这游戏地下城都是越来越难的。起始遗迹完全就是让玩家适应一下而已。跟你们说,我当时也不信邪,组了四个同样没装备的去打,结果直接团灭,输出完全不够,也扛不住。”
“啊……装备这么重要啊。靠操作弥补不行吗?”
“呃。”老手青年一怔,似乎听到什么笑话一般,挤了挤眼睛,“还操作,你以为这游戏是点鼠标拼手速呢?不过……你要是反应快,走位好,能一直躲怪的技能,那确实没装备也能过。不过你们进游戏就知道了,走位没那么好练。”
三人说着,邻桌的任乐听了个大略。
走位不好练这一点他同意,因为和鼠标键盘操纵角色不同,在全息游戏里,你操纵的是你自己本人。没什么上帝视角第三人称,只有第一人称。
因此哪怕传统游戏里再厉害的大神,到了全息游戏中,如果心理素质不是很强,那看着朝你飞来的弓箭、火球、还是会手脚冰凉,呆站在原地挨打。大神也好,菜鸟也罢,在这里都是同一个起跑线,就看谁的心脏更大,适应能力更强,那谁就能成为新的高玩、大神。
这时,服务员端着做好的饭菜过来,任乐不再多听,专注吃饭。用了十分钟消灭食物,又在外面散步了半小时左右,他便回去了他那个一室一厅的出租屋,整理更正了下自己下周要交的稿子。
作为一个靠谱的成年男性,比起游戏,还是先要把工作弄好。说好听点叫负责任,说不好听这也是吃饭的饭碗,砸了的话可就连盖浇饭都吃不起,得改喝西北风了。
改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觉得差不多了,任乐才放下键盘,休息了会儿,然后戴上主机进入游戏。
角色选择界面。
任乐下意识要选择玩家角色,但顿了顿,选了领主角色进入了游戏。
一进去,和玩家角色所在的热闹城市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眼下领主角色所在的阴气森森的洞穴。
两者相差的不仅仅是这些,很多系统层面上的功能也是完全不同。
比如,领主身份下的任乐,是无法离开这个洞穴的。作为领主,他根本无法离开地下城。另外,诸如“好友”之类的功能也根本不能用——可以说只要是玩家特有的系统功能,领主身份下都无法使用。
不过这倒也在意料之中,任乐并不意外。他打开背包,准备看一下那个马蹄材料,然而,他的视线立刻就被右下角的金币数量吸引了。
“1209?什么情况??”
任乐记得很清楚,他本来有1320,加上之前地下城分的,还有长虹给他的那些,一共应该是1364才对的,怎么莫名其妙少了一百多个?
“任乐,你忘记了吗,你的领主身份被玩家打败是会掉落金币的哦。”小精灵开心从空中跳下来,落在任乐的头顶,趴在他柔软的头发上说。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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