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床,是对床最起码的尊重。
我一直都很尊重我的床,不论曾经,还是过往,现在也好,未来也罢。
“茜茜,快点起床了,不然你会迟到的。”妈妈那温柔的敲门声,回荡在二楼的过道上。我听到她紧凑而又严谨的脚步声越来越远,随即我的耳边传来了一首厨房交响曲,那是妈妈在为一家人精心准备早餐的声音。
我翻着懒腰,感受着星期三的阳光明媚,透过昨天晚上没有完全拉好的窗帘传递过来的好心情。窗台外,电线杆上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叫着,竟然越发觉得好听。
在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所写的《小王子》里面,小狐狸对小王子说过这么一段话:
“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
“周三下午,学校的后操场。”
是不是因为,李冽的这句话,让这个星期三显得这么与众不同……
我就像是那只等待着李冽出现的小狐狸一样,在等待中幸福,在幸福中等待。时钟一点一滴地走向下午,我一点一滴地走向幸福。
洗漱完毕后的我,一路小跑到楼下的餐厅,餐桌上已经整齐地摆放着小米粥、荷包蛋还有我最喜欢的油条和酸豆角。而老爸还是一如既往地坐在他的座位上看着新一天的《桐市早报》。
“老爸老妈早。”我蹦蹦跳跳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鼻子感受着早餐的香气四溢,“好香好香啊。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哦。”
“你这孩子,今天怎么啦,这么开心?”老爸老妈看着在餐桌上大快朵颐的我,那异样的眼神写着“你把我的亲生女儿藏哪里去了?”。
“没事啦。今天天气好,心情好。”我扒拉着小米粥,还往嘴里送着荷包蛋,再平常不过的早餐在那个星期三的早上显得美味无比。
“你慢点吃,待会再噎着了。”妈妈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连忙说。
而我继续保持着一种好几年没吃过饱饭的饿狼模样,一直往自己的嘴巴里输送着食物。
“我吃饱啦,我去上学啦。”
我背着书包,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旁边的树荫被微风吹动得沙沙作响,种植在河道两边的三角梅,绽放出惊艳路人的水红色,还是湛蓝无比的蓝天,飘着几朵像是棉花糖的白云,像一幅画般美好。
好像在每个特别的日子里,一切都是特别的。
比如那天空,那片云,那条路,那个你。
“早安,茜茜。”刚停好自行车的林霖一路小跑追了上来,今天的林霖穿着一身粉色的运动套装,浅粉色的上衣加上白色的运动裤,把她本来就白皙粉嫩的皮肤映衬得更加光彩照人。
“早安,林霖。”
在我的记忆中,林霖永远都是那个热情开朗的白羊座女生,在高中的最后两年里,因为遇到了她,彻底改变了我。直到大学,即使分隔两地,她在我心中的那个“二分之一”位置也始终不曾动摇过。
在人的一生中,最难忘,也最怀念的一类人是,她/他明明和你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处于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你们却相遇了。出乎意料地,你改变了她/他,她/他也唤醒了另一个你。
一个沉默内向的巨蟹座女生,竟然和热情开朗的白羊座女生,成了闺蜜。
“今天下午,徐老师又要做阅读理解的测试了。”林霖一脸苦瓜样,“每次看到圈在一起的英文字母,我的脑子就像被毛线球缠绕成团而不能呼吸。”
我噗嗤一声,没忍住,笑了。
“林大学霸,你不要这么夸张好不好。你可以的。”
“才不是……全班英语就你最好啦。要是你是我的同桌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做阅读理解了,毕竟答案就在身边啊。好羡慕李冽啊。”
这是那个星期三,我第一次听到李冽这个名字。那一瞬间,心里居然会像漏跳了一个节拍似的,异常,异常,异常,异常地小窃喜。
“啊!!!不对,我更应该羡慕你啊。有李冽那么一个同桌,简直是人生赢家啊。”林霖一声大喊,把我飞到躯壳外的灵魂吓了回来。
林霖对于李冽那种长得高挑、阳光、帅气,又学霸的男生似乎会完全丧失免疫力,“啊啊啊,羡慕死你了。茜茜,你知道什么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这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可千万要把李冽抓住啦,别让他被别班的小妖精给祸害了。”
我一脸ORZ,看着旁边这位花痴小迷妹,听着她把我和李冽联系在一起,内心是一种很特别的小窃喜。
在那个很纯粹的时光里,好像听到别人把自己的名字和那个特别的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就会觉得那个人是自己的了。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