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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了还钱,可这钱得有地方赚啊。刘果来这个时代一个多月了,发现过去六百年了,除了说话方式还有简化了文字,其他的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哦,要说变化也不是没有。有的人家用了煤油灯,村里有钱的几户人家还通了电。人们出行不大爱骑马骑驴,反倒是喜欢用自行车这种东西。

吃的方面,刘果可没看出来这里比六百年前好到哪里去。在她看来,还不如六百年前自己一个人活的自在呢。起码可以打酒喝可以买肉吃,而这个穷的要命的人家,吃块肉还得卖血。

刘果看着家里又在吃这些没滋味的东西,虽然肚子饿的咕噜叫但实在是没有胃口。没有办法,两世为人,刘果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嘴馋,她实在是太爱吃了。

从锅里捡了两个饼子揣进兜里,刘果准备出去打个野味儿。从前出任务的时候,荒郊野岭的干粮吃完了,总得弄个野兔打打牙祭。

“这个玉米面饼子确实比高粱饼子好吃多了。”刘果嚼着硬邦邦的玉米饼子自我安慰。

这是她来到六百年之后第一个发现的新玩意,在六百年前哪儿见过玉米这个玩意啊。她见过吃过的粮食,无非就是黄米、粳米、小麦、高粱还有黄豆。

“好想吃糯米丸子啊。”刘果喃喃道:“从前街角王婆卖的糯米丸子最好吃,还有南市口程伯卖的酥皮酪子。啧啧啧,真是想想就流口水。”

刘果吞了吞口水,含着眼泪委委屈屈的吞下一口硬饼子。

“这大冷天的,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我上哪儿去找野味?这河也冻上了,野味儿也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刘果仰起头,看见树上站着一排麻雀。

想起从前跟着四皇子办差事曾经去过一家叫同春阁的酒楼。里面有一道招牌菜名叫爆炒雀舌,那滋味。

“咕噜,咕噜.....”刘果的肚子不争气的响了起来。此时想要再吃百年老店的招牌菜,那是不能了。不过,她怎么肯放弃眼前的美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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