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半人高的野鸡,爪子翅膀齐动,夜幕下仿佛黑风飘来。
大荒中物杰天宝,哪怕一只野鸡都有生长得这么大。
若是被村落里捕杀,足够几十人饱餐一顿。
可是这只野鸡太强,对族人而言是一场不小的危机!
“小宇快躲!”有族老看到野鸡冲向小屁孩林宇,焦急的发出惊呼。
握着断骨刀的林宇被吓傻了,鼻涕泡泡炸开,惊慌失措的叫:“妈妈,救我!”
危急关头,秦小天夺过身边林宇的短骨刀,不退反进向野鸡冲去。
避之不及,只能硬扛!
电闪雷鸣间,族人们来不及惊呼。
只听‘噗呲’一声,短骨刀刺进了野鸡的脖子,而秦小天也被野鸡的蛮力撞飞出去。
来不及查看伤口,拥有强悍搏杀意识的他迅速起身,捏住短骨刀在野鸡脖子上转了一圈。
“嘎嘎咕~”
野鸡的叫声再也无法持续,巴掌大鸡冠的脑袋被秦小天踢到一边。
敌人已死,秦小天这才瘫倒在地,用力喘着粗气。
短短一击,耗费了他大把力气。
族人们连忙上来查看,秦小天手臂被刚刚的撞飞划出血花,不过都是皮肉伤而已。
“你这孩子…”林天刚不知道说什么。
果断,凶狠!
这是他对秦小天的第一印象。
“看不出来你这孩子这么生猛!”
“用刀刃刺入树鸡的脖子,同时避免肢体接触,转瞬间即便长年狩猎的老手都做不到!”
“弟弟真勇敢,你好厉害!”
族人们围绕过来,借助皎洁月光打量着地上仍旧抽搐的树鸡。
树鸡类似于啄木鸟一般,在树上捕食虫子,不知为何会突然发疯。它足有数百斤力道,即便大荒男儿骨架粗壮也需要避让,没想到会被秦小天一击毙命。
他看起来只有七岁,却是如此凶猛!
能杀死树鸡,得益于他酷爱军事训练,自由搏击等都有涉略。
“叫谁弟弟呢?叫我大哥!”秦小天怒目圆瞪,因为手臂上的伤口疼得嘶哑咧嘴的盯着林宇。
在那个世界他乃雇佣兵之王!穿越异界小屁孩都敢占他便宜,他可不答应!
在他的呵斥下,小屁孩一下被吓哭了。
族人们见状笑了起来,小屁孩也跟着笑了,凝重压抑的气氛缓和很多。
妇女们开始处理树鸡,孩子们在村子附近捡拾树枝做柴火,族老为秦小天包扎伤口。
碧绿的草药在石研钵里捣碎,贴在伤口上出乎预料的冰凉,感觉伤口被冻麻木起到了镇痛效果。
“怎么样?狩猎队常年在野外混迹,受伤都是爷爷采药治疗的。”林宇冒着鼻涕泡泡坐在秦小天身边,关心他的救命恩人。
秦小天点点头,两只手臂涂上药浆,伤口不深也没有用东西包扎。
他怀疑里面有类似于薄荷叶的药草,冰冰凉凉很舒服。
林天刚的皱纹散开一些,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在大荒这种知识传承不够方便的时代,长者的丰富经验是一笔莫大的财富。
开饭了。
野鸡被烤制好,人们脸色好了很多,只是时不时目光投向亲人入葬的地方,显示出内心并不平静。
“来吃鸡爪!”林天刚把鸡爪分给孙儿林宇,又把另一只递给秦小天,说:“吃鸡爪跑得快…”
秦小天摇摇头,从鸡腿下切下一块肉。
大荒中没有盐,不过有某种特殊的树皮调味,像用了味精一样鲜美。
见到秦小天不爱吃鸡爪,林天刚笑了笑,瞥了一眼儿子的坟头,神色复杂的对老兄弟说:“明天我们去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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