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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听我爱听的歌。

我把痛仰唱歌的样子给薛同发了过去。

跟他开玩笑说,痛仰就是时尚界的一股清流。

“我到时候毕业了,一定会去现场看一场他们的演唱会。”他说到。

我很想和他一起。

我不能。

“旅行团上来了。”我告诉他。

这是《乐队的夏天》里面另一个乐队,歌的风格稍微温柔一点,不是很合我的点。但是,我就是想告诉他。

“嗯。”

“到时候一起去看他们的演唱会。”

我不知道他说的一起,是会去看这两个乐队的演唱会,还是我们一起。

我很想理解成后者。

“我们。”

“一起。”

这几个字眼对于我的诱惑力太大了。以至于我都不敢细想,怕自己陷的太深,出不来了。

我赶紧转移了话题。

“你没在看晚会?”

“在打游戏。”

我觉得今晚的聊天已经够我消化一阵的了。

“那你先好好打游戏吧,我就不打扰了。”我向他发了再见信。

他发了个“告辞”的表情包,我们就再没说过话。

明明四分钟的歌,怎么我一眨眼就过去了。

顾着和他聊天和乱想,其实晚会没怎么仔细看。

我翻了翻节目单,发现没什么我感兴趣的节目了,就打算关掉电视睡觉去。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我今天晚上到底是为了看中秋晚会里的节目。

还是为了借机和薛同聊天。

没人能骗得过自己。

我关了电视。

躺在沙发上,抬头望着光秃秃的天花板,陷入了沉思。

不知不觉,我把自己,活成了薛同的附属品。

刚开始听痛仰,就是因为他喜欢。

后来我才开始喜欢。

甚至我对摇滚乐的进一步了解,也是为了和他找共同话题,偷瞄他的歌单得来的。

我对摇滚乐的重燃兴趣完全因他而起。

都是我为了和他找共同话题才去听了那么多歌。

我总嚷嚷着摇滚的精神。

其实自己活的一点也不摇滚。

我不希望我们之间的对话有一方的故意迎合。但其实我一直在这么干。

我一直再给自己找借口。

我去喜欢他的喜欢,习惯他的习惯。

有的时候为了对方的过多改变,就不是喜欢了。

是见不得光的迎合。

知道他喜欢听姆爷的说唱,我那一周歌单里全是姆爷的说唱。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

我听到现在都没有喜欢上。

有人说喜欢就是卑微的,你爱他就要接受他的一切。

我是要接受他的一切,但这并不代表我要和他一模一样才能跟得上他的脚步。

我想开多了。

“嗡嗡”,手机的又一次震动。

“八婆是不是还没睡觉?”

“滚去睡觉!”

又是陈铁...

他天生就是个操心的命!

“好滴!”我乖乖的去睡觉了。

我,

梦到薛同了。

男友更新计划已完成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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