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森并没有理会羽薇的一脸惊讶,反而呈“大”字型“噗通”一声躺在了地上。
然后,用两手托着后脑勺,翘起二郎腿儿,透过又一次被自己扑腾起来的石头粉尘,望着星星点点朦胧的夜空,唏嘘道:
“曾经的我可是头虎鲸啊。
自从和人鱼露娜偶遇的那天起,就因为喜欢上了她的温柔和歌声而成为了她的小跟班儿。几乎陪着她跑遍了深海里所有稀奇古怪的地方,就连我自己都记不清已经跟在她身边多少年了。
直到十三年前,熟知深海的我们已经再也找不到什么新奇事物来研究了,露娜就想去浅海那边儿见见世面。
可是我呢,因为体型太大,离海岸太近容易撂在那儿回不来,就只能在临界线附近来回游着等她,才留下的这道疤。”
说着,哥森指了指自己左脸上一直从额角划到耳朵后面的疤痕。
“嗯……是因为你总在附近游动等着露娜,间接赶跑了浅海的鱼?”
“是呀,可年轻那时候,谁能想这么多啊。于是,不到十天的功夫,就被人类挂上了‘恶魔之鱼’的头衔,说我是恶魔派去要特意饿死他们的邪恶使者,组织了好几条渔船来围剿我。块儿再大架不住人多啊,这一叉子下去,就毁了我英俊帅气的面庞……”
“嗯……好吧。”羽薇为哥森的不着调颇为无语地撇了撇嘴后,问道:“然后呢?”
“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活下去,当然是溜之大吉了,且为了养伤这一溜就是7、8天。
不过这也成了让我那时候最为气愤和后悔的一件事儿,因为露娜就是趁着那几天和路卡斯那厮走到一起的。
妈的,知道那件事儿之后,我简直是要气到炸了!老子为你差点儿瞎了只眼睛,你却因为要救个只见过一次面的人类,而把我晾在一边儿?还特意去找暗海里的老妖婆子换了副人身,直接把跟了你好几年的我给踹了,要跟他过?谁给你的勇气!嗯?”
“那个……我插一句嘴。你和露娜告白过了吗?”正在哥森情绪高涨,骂得吐沫星子乱溅的时候,羽薇弱弱地举起了手,小心翼翼地在心里插嘴道。
“……没有。但是!你怎么也得和我商量商量,并且来安慰一下受伤的我啊!所以,我特么也气不过,去找暗海的那老妖婆子,要变成人身上岸!我要好好问问露娜,她为啥就不能问问我,再做这个决定。
可没想到,那老妖婆子的要求是‘要为指定的人做完三件事’为前提,否则将永远以人身活在陆地上。
当年的我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光看中了那‘三’件事儿,却也没问这一件事儿能有多大,会持续多久。谁能知道,这三件事儿到现在才完成了一件。”
“其中有件事,是帮助格林那条老狐狸争夺王位吗?”羽薇斟酌了片刻,询问道。
“不完全是,但也差不多吧。
我上岸以后,知道老妖婆子把我搞成了这幅样子,也是生了不少的气。光有个腱子肉有什么用?连个特么头发都没给我整上,这还叫我怎么和路卡斯那家伙公平竞争啊!嗯?”
“……好吧。后来呢?”
“我脸上的疤是人类种下的,肯定看人类不咋顺眼了,再加上还要在人类手底下待那么长的时间,自然是一脸不情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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