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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凌乱的课桌整理好,沈惜秋去饭堂打饭回到宿舍,狼吞虎咽地吃完饭,马上冲进厕所洗澡,她一刻也忍受不了身上浓浓的血腥味。

要说当女生真的难,每个月痛经流血,结婚后还要怀胎十月给男人生孩子,然后孩子还要跟男的姓,受苦的全是女人,男人就只会在后面捡现成的,这就是所谓的父系社会。而现在那些男人还经常在外面说,现在女人的命多好,以前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女人要三从四德,还要裹小脚,沈惜秋有时会觉得男人真是世界上最不要脸的生物,捡了便宜还卖乖。

洗完澡后,她把中午泡着的顾一宁校服外套倒上艾草味的洗衣液,用力着搓着沾了血迹的地方,仔细地的外套里里外外都看一遍,生怕把有血迹的地方给遗漏掉。

洗完衣服后,她把顾一宁的校服外套挂在走廊的最里侧,用自己的衣服把他的外套给遮挡起来,防止舍友发现又得在她耳边喋喋不休地追问了。

现正处于潮湿的雾天,一个这么大的学校,连个脱衣机和烘干机都没有,要是衣服干不了,万一他没衣服穿着凉了怎么办,但她也想不出其他的办法,只能干着急。

晚自习前,沈惜秋聚精会神地翻看着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完全没注意到新同桌的到来,梁博华一把抢过小说,把她吓了一大跳。

他瞥了一眼小说的封面,把小说扔了过去,说“没半点意思”,就把抽屉里的校服外套拿出来,垫着睡觉了。

她拿起桌面的小说继续看,在心里不知道把梁博华骂了多少遍。

铃铃铃铃铃铃~,晚自习铃声响了起来,沈惜秋连忙把小说塞进桌肚了,翻出数学课本和练习册,想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她往靠窗的位置看了看,发现顾一宁低着头在玩着手机,她心里想着,怎么他玩手机的样子也这么好看,完全把军训时他对她做过的恶劣事情忘记了。

她边看着课本例题,边做练习册上的题,但不管怎么对比,如何联想,她还是拿这些数学题没有办法,半点头绪都没有。

她有时候在想,她上辈子可能是头猪,这辈子投胎转世为人,但脑子还没有完全从猪脑进化成人脑,所以她才会不如其他的同学聪明,也不如他们反应快。她常常想着做头猪多幸福啊,吃完就睡,睡完就吃,无聊的时候就在猪圈里跑一跑,不用担心什么中考高考,不用为工作烦恼,更更重要的是不用为情爱所困,顶多是被养肥了拉去宰,后面再投胎,生生世世在轮回罢了。

初中时,她的成绩在班里也是不太好,一般是排在中等水平,不过在初三那年,有她的同班以及邻居叶秉轩帮她补习,才能在最后的关头抱上佛脚,才考上这所学校。

“您已经盯着这道题半个小时了,想问您到底看出了什么玄机?”一道声音把沈惜秋从发呆中拉了回来,她转过头看到用手揉着眼睛的梁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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