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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主会场设在单海市中心花园酒店的露天草坪上,主舞台上,粉色鲜花摆成心型,簇拥在一起,两旁是随风飘舞的粉色纱幔和珠帘,宾客座椅上装点的幔布和鲜花也是粉色的。

粉色真是个时髦又活泼的色彩,甜美、温柔、纯真,让人看着就很放松。

新郎程英颂站在会场入口处迎宾,光洁白皙的脸庞,如雕刻般分明的五官,挺拔的身姿,程英桀的家族基因真的很强大。

他是程英桀的堂哥,看到他们过来,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上来迎接,“阿桀,你可把弟妹和绵绵给接来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程英颂就认定元尹是他弟妹。一开始,两人还会解释,后来发现解释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反而越描越黑,干脆就一致保持沉默了。

虽然他是元尹的学长,但他比他们高了两级,再加上他是重点班的尖子生,即便他看上去很温和,人缘总是很好,也总给元尹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感,本来交集也不多,但就是“弟妹”这一层他认定的关系,让她也成了应邀参加婚礼的嘉宾。

“恭喜啊!英颂学长,祝你和学姐百年好合!”元尹恭恭敬敬地送上祝福。

“谢谢弟妹,也期待你们的好消息。”程英颂笑嘻嘻地对元尹说,顺手又往程英桀的胸口捶了捶。

“绵绵,你先换身衣服,再去看看新娘吧!”程英桀避开程英颂的目光,转而对身边还穿着校服的程绵绵说。

“好!那我先进去了,堂哥。恭喜堂哥,堂哥今天比我哥要帅!”程绵绵朝程英桀调皮地眨眨眼睛,然后马上消失在即将暗下来的夜幕中。

“阿桀,你帮我在这迎一下宾客,我进去招待下。”程英颂从昨晚一直忙到现在,马不停蹄,尤其是程英桀去接元尹的那段时间,仿佛失去了左膀右臂,一个人孤身应战,分身乏术,看到程英桀回来了,迫不及待地把迎宾的重任交给他,又回头对元尹说,“弟妹,你自便哈,别拘束。”

程英桀要守着门口,元尹只能一个人在草坪上闲逛,空旷的草坪上回荡着5566的《世界上最美的风景》,甜品台上摆着精致的奶油、翻糖蛋糕,饼干,泡芙,布丁,马卡龙。

元尹随手拿起一杯果汁,品了一口,余光瞥见一个好看的身影,粉色的衬衫,和今天的婚礼现场的色调特别搭,下意识地抬起头,朝着斜前方仔细地看了看。

但她的眼睛做过激光矫正手术,由于工作需要,长时间看书批改作业,眼睛疲劳过度,已经出现了时轻时重的散光现象,一到光线不好的地方,看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就像此时,天色渐暗,远处的人和景都像是打了一层薄薄的马赛克。

忽然,粉色衬衫加快步伐往这边走来,元尹意识到情况不对,赶紧放下玻璃杯,准备逃离,可...已经来不及了。

“元尹!”

元尹缓缓地转身,尴尬地抬起头,挤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南羽昆,好巧啊!你也在这啊?!”

“是啊,英颂学长的婚礼,我自然是要来的!”他扬起下巴,傲气地说。

是啊,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一点都没变。他说过,他只和优秀的人做朋友,像英颂学长这么优秀的人,自然配得上做他的朋友。

但元尹不是,她知道自己不配,她也不想。

“那你随意,我先走了啊。”元尹意识到自己脸上僵硬的笑容快挂不住了,想着赶紧撤离。

南羽昆和元尹是小学同学,他从小就很聪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奥数珠算样样拔尖,诗词歌赋信手拈来,是他们那个城乡结合部小学人尽皆知的小神童。

那时,老师看小元尹是个乖巧懂事的女生,成绩也算不错,就安排她和南羽昆坐同桌。

二年级,一个冬天周末的午后,元尹和妈妈正在院子里惬意地讲着故事晒着太阳,南羽昆和他奶奶忽然出现在她们家门口。

时间过去将近二十年,具体的细节,她已记不清了,也不愿意刻意去记它。只记得当时南羽昆在她们家又哭又闹,说元尹偷走了他的作业本,而不管元尹怎么解释,南羽昆的奶奶始终都认定她的孙子是不会说谎的,硬是逼着元尹把书包拿出来检查。

当然元尹的书包里,自然是什么都没找到,只是到了学校,老师还是给元尹调换了座位。

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和老师的不信任,让小元尹第一次隐约感觉到了屈辱和无地自容。

虽然随着年岁渐长,元尹也渐渐地忘却了。但当时这件事,却几乎影响了她一整个童年,事情发生后,她开始变得很胆怯,上课也不敢发言,总觉得同学会看不起她,连走路都不敢抬起头,挺直身板。

后来有一次,元尹做完值日准备回家时,看到南羽昆桌子上的那本,被他说是元尹偷走的作业本,赫然躺在他桌子的左上角。

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老师,他找到了,不是元尹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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