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晓背脊僵直,头皮发麻,不敢偏头去看。
此情此景,若主角不是这陆珩,那便是一场风花雪月。
可姜晓还未到被美色迷失心智的地步,心思难料行为莫测,是她对身后这个男人最直观的认知。
好在绝尘的速度不是普通马儿能攀比的,不多时姜晓便到了西市。
各式铺面的幌子高高悬挂,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姜晓正向商贩打听掮客罗四的所在时,身旁的大魔头突然温声提醒她:“姜姑娘,你的钱袋还需收好,这里人多容易被摸去。”
闻言,她下意识地摸了下钱袋,扬起一抹明媚的笑容,“多谢公子提醒。”
“应该的。”身侧的男人淡淡回应道。
“公子,前面便是掮客罗四的住处了……”
姜晓的话未说完,站在摊前挑拣小玩意儿的孩童,双脚一绊身子歪斜,直直撞到她的怀里。
孩童粉雕玉琢的脸蛋,泛起羞涩之色,声音糯糯的,“撞疼大姐姐了吧?六郎给大姐姐道歉。”
“没事大姐姐不疼,你也要小心看路。”她软声说了几句,男童才放开了紧抓姜晓衣裙的小手。
姜晓揉着被撞痛的腰腹,边前行边继续说道:“租房开店的事,公子与那掮客相商便好。”
“姜姑娘的想法最重要。”大魔头一如既往地风轻云淡。
不对!
姜晓突然凝住了脚步,那半大孩童又不是跑着撞进她怀中,她怎会如此之痛。
她当即摸向钱袋处,空无一物。
旋即回身看去,那孩童早已不见了踪迹。
是了,书中曾言永定城有地下无赖组织,培养了一批可爱的孩童,自幼习武,专行偷窃之事。
可若非大魔头出言提醒,这孩童绝不会打上她这个穷人的主意。
现下姜晓衣衫粗陋,不施脂粉,汗血马也是牵在陆珩手中,银子看起来与她毫无干系。
陆珩此举何意?
难不成他打定主意,赖上慈眉善目的她了?!
世间竟有此等厚颜无耻之人,呸!
后悔,如今就是很后悔。
早知会成为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姜晓昨日就应该先把那只肥鸡买下来,好歹每天还能摸个鸡蛋吃。
姜晓与陆珩一路无言地回了客栈。
屋里很安静,只有半开的窗扇,隐隐透进春日微风。
大魔头半倚在桌案边,修长的手指撑着额角,一副重伤未愈满是疲惫的模样,淡漠的瞳色中蕴着浅浅的笑意。
姜晓知道他在等她开口,事到如今,她只想捶爆他的狗头。
如玉的公子唇角含笑,可姜晓只觉背脊发凉。
“公子的幼弟呢?”室内的温度在陆珩凝视中,骤然降了些许,姜晓只得开口问道。
“他以为有姑娘相助,陆某定能在此安居避祸,便放心归家安抚幼妹去了。”
去你的安抚幼妹,不处理人头就不错了。
“唉,谁曾想银子会被偷得一干二净。”姜晓长叹一声,小心观察着大魔头的神色,弱弱地提出一个难以启齿的理由:
“陆公子如今不是奴籍,若随我归家孤男寡女同住,难免惹来流言,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可我毕竟只是种了几亩薄田的孤女……”
陆珩听到姜晓近乎声泪俱下的陈述,只是温柔地点头。
“陆某因被人以幼弟幼妹相挟,不幸入了歧途……我将弟妹召来,住在一处同下地间劳作,自能免去流言蜚语。”
陆珩此言一出,姜晓似被五雷轰顶,半晌答不上话来。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大魔头,要点脸行吗?
一个人折磨我还不够,还打算让田庄管你贴身护卫的食宿呢?!
“如此,妥否?”陆珩言毕,乖巧懂礼,静待回音。
姜晓深吸了口气,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狗腿回应道:
“妥,太妥了!陆公子这个建议着实好,我真的好生羡慕家人在一起的感觉。”
是的,姜晓认怂了。
她已花式拒绝陆珩太久,再推拒下去,只怕会耗尽大魔头耐性,直接将她送去喝孟婆汤。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只是我观公子面露疲惫之色,还是睡个午觉再赶路吧。”姜晓提议道。
陆珩神色未变,若有所思地微微点头,“姜姑娘说得对。”
“那公子好好休息,我去给马儿添些水草。”姜晓退身出了屋,体贴地将门关好。
让绝尘吃饱快跑是应该的,但等大魔头睡醒,与姜晓一同回家是不可能的。
姜晓从掌柜那里借了纸笔,龙飞凤舞一番后,屏着呼吸上了楼。
观察许久未听到屋内动静,她掏出昨日买入的迷香,趁着晌午时分无人走动,她将迷香自门缝尽数吹入屋内。
继而姜晓果断下楼,将折叠整齐的纸条留给掌柜,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本姑娘穷得很,公子自谋生路去吧!】
姜晓把包袱紧捆在背上,翻身上马后,她铆足全力片刻不敢停,一路策马狂奔。
那大魔头既不知道她家居何处,又是负伤之躯,孤身一人身边也无绝尘这等天马。只要甩开距离,即便迷药过了时效又如何。
拜拜了,大魔头。
接近黄昏时,姜晓纵马回到了自家宅院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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