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故也随即发生,原来陆父早在与陆母联姻之前,就私下有了女朋友,只是还没公布。
但陆父为了利益,隐瞒了这段感情,与陆母办了婚礼。
私下却还是与那位“女朋友”时常往来。
沈清风便是他们二人的孩子,沈清风甚至比陆景还要大上三个月。
人心不足蛇吞象,生意兴隆后,陆父贪图着陆母家的资产,却又贪恋着“女朋友”的温柔乡。
一忍就是十七年,陆父还能忍,他那位“女朋友”却忍不了了。
很快,陆父便有了主意,那就是(莎)了陆母。
先是下药,陆母的身子飞快的衰弱。
原本由陆母管理大权的公司交由陆父执掌。
陆景意识到不对后,悄无声息的夺了权。
陆景将下药的事与陆母提过后,陆母失望透顶。
陆母提出到山庄养身,陆景同意,没人料想的到陆父的狠心。
他直接雇人碎“师”了陆母,十七年的夫妻感情他就下得去手。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话在陆父身上就是个笑话。
陆父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只要他认定的事情,那就不能有人反驳。
他可以和一个人悄无声息的,瞒过所有人偷(情)十七年。
他也可以把权力上的失势,全部归功于陆母,从而碎“师”了她。
陆景认为报复一个人,从来不是让他死去。
而是让他看着,他所珍视的东西,一下下从他手里溜走。
陆野为了帮自己夺权,暗中将陆父的腿弄断。
仅仅是弄断,还有康复的机会,而陆母死后,陆景萌生了一个想法。
陆父的腿恢复差不多的时候,他派人将他的腿一寸寸敲碎,敲烂,让他生不如死!
有了希望却又破灭的感受如何?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