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妤坐在餐桌前正要给面包抹上果酱时,睡裙下露出来的小腿覆上了一道毛茸茸的触感。她看过去,胖达正趴在她脚边,用脑袋亲昵的蹭着她的小腿。
心想着好久没带它出门遛遛了,时妤迅速解决完早餐,回房间换了身衣服后,便带着胖达出了门。
现在时间还早,时妤牵着狗在小区溜达,路上也碰到过几个同样出来遛狗的住户。
早晨的温度低,连枝头树叶上都凝着一层薄薄的霜。
时妤天生怕冷,遛了半圈后就带着胖达原路返回准备回家。
一人一狗站在电梯门口等电梯,出来放风过的胖达显然比之前在家的时候要兴奋的多,有人经过它身边时,它还会亲切的叫上两嗓子表示友好。
但也有路人会被这只体型硕大的金毛给吓到,这时时妤便会低头轻声呵斥两句,原本耀武扬威的胖达瞬间熄了火,耷拉着耳朵,安静的匍匐在她脚边。
覃源晨跑完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
——女生穿着长度及膝的黑色羽绒服,头顶是白色的毛线帽,脸上也戴了防风口罩,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在她身边蹲着一条大狗,时不时的会用鼻子蹭蹭她的小腿腿腹。
覃源顿了顿,走上前去在电梯门前站定,看了眼正低头在看手机的时妤,开口道,“这么巧?”
时妤感觉到身边有人来了,头也没抬的就往另一边挪了挪,跟旁人保持距离。
直到听见身旁有熟悉的声音,她这才惊愕的抬起头看过去。
——覃源那张清隽的脸赫然出现在眼前。
时妤眼睛一亮,惊喜道,“队长!好巧噢。”
覃源刚刚晨跑完,额前刘海微微湿润,脸上也有些泛红,看上去不像是雷厉风行的刑警队长,倒像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
多日未见,他怎么又长好看了呢?
覃源看了眼她脚边的大狗,挑眉道,“这只金毛是你养的?”
时妤点头,“是呀我去年养的,前一阵工作太忙就把它放在我哥那了,昨天才送回来。”
胖达看到有生人靠近,十分热情的朝他摇了摇尾巴,以示友好。
时妤笑着说,“队长,你看胖达很喜欢你呢!都朝你摇尾巴了。”
覃源问,“胖达?它的名字?”
“对啊,我取的,好听吧?”时妤眨眨眼,样子有些得意。
覃源哼笑出声,“还挺特别。”
叮咚一声,电梯终于下到一楼,电梯门在两人面前缓缓打开。
覃源侧身让她牵着狗先进。
没多少人会愿意在大冬天的周末早晨放弃温暖的被窝出门瞎溜达,故而电梯里也没什么人。
覃源和时妤并排站在最里边,胖达则是蹲到了他们中间的位子,还会朝覃源身上蹭蹭。
时妤看到后眉心一跳,见覃源并不反感,偶尔还会低头逗逗它,她这才放心。
时妤看着他低头时稍显几分温柔的侧脸,开口问,“队长,你也喜欢狗吗?”
覃源嗯了一声,大手揉了揉胖达毛茸茸的后脖子,“警队里有养警犬,所以看到这种大狗会比较亲切。”
时妤心念一动,问道,“那你能帮我养几天吗?”
她小声的道,“我这段时间忙,没时间照顾胖达,都没人带它出去遛弯兜风了,每天只能待在家眼巴巴的等我回来,多可怜啊……”
一人一狗都用希冀的眼神看着他。
覃源:“……”
他略微思忖了一会儿,答应了下来。好在之前处理的案子现在基本接近尾声了,接下来几天也不会很忙,帮着养几天狗也没什么问题。
当天晚上,时妤抱着胖达的狗窝狗粮和玩具去了楼下,胖达摇着尾巴欢欣鼓舞的跟在她后边,在见到覃源后就扑了过去,半点没有即将远离老母亲要寄人篱下的难过,反而还挺欢快。
白眼狼·狗实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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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定在了十二月下旬于象山影视城开机。
在开机前一周,时妤终于闲了下来,美其名曰是让她享受最后几天的闲暇时光,毕竟一旦开机进组了后就很少能有假期。
幸运的是,她的生日赶在了开机之前,正好让她能有时间好好过个生日。
时妤以往的生日都是跟家人朋友一起过,但今年她不太想这样。
她心里有了更想要一起过生日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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