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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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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远,握着许久都未使用的钢笔,在一个古旧且泛黄的笔记本上,写下新书第一章。

虽然他是个扑街作者,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但那都是在电脑上码字,这种使用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字的经历,还要追忆到三年前的大学时代。

之所以要用钢笔写字,便要从这本有些古怪的笔记本说起。

古旧笔记本,是陈志远在一次偶然机会下,从路边地摊上买来的。

因为其中的纸张十分特殊,有羊皮的坚韧柔软,又有着纸张的细腻。

笔记本的封面更是用不知名动物的皮子制作,让见惯了市面上到处都是人造革的陈志远,十分好奇。

砍了半天价后,用对他来说五十块钱的巨资,忍着肉疼肝颤买了下来。

之所以卖这么便宜,是因为这笔记本虽然十分古旧,像个老物件,但其中的内容却都是空白的,否则早就让精明的摊主拿去古董鉴定了。

空白的笔记本,即便是个老物件,其价值也大打折扣。

五十块钱对于一般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只是一顿饭一杯咖啡的事,但对陈志远来说却是一笔巨资。

无他,因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是写小说所导致,每月拼死拼活的只有一千多的全勤奖。

没保险、没补助不说,再加上交水电费和房租,每月的生活费用就只有五六百块之多。

也幸亏他是个宅男,除了写写小说打打游戏外,便没有了别的嗜好。

在没女朋友没应酬的基础上,只是一个人的吃穿用度,才在沈城这个二线城市勉强度日。

怪不得刚入行的时候就听不少写小说的前辈说“写小说死路一条”,开始他还不信,怀揣着颗一书成神的梦想,从大学毕业之后,就一股脑的投入了写作码字生涯。

谁知道这一下子就是三年,什么都市、仙侠、玄幻和悬疑等类型的都有过尝试,但就是火不起来,现实的残酷让他撞了个头破血流。

终于,撑不住的他决定要放弃写小说的梦想,回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农村老家种地。

做完这个艰难的决定后,就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

陈志远租的房子是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单间,为了图便宜,还是个朝北的。

除了常年见不到阳光外,倒也是没有夏天烈日的暴晒,好坏参半。

老式的红木条形地板,走上去会发出“咯吱咯吱”声响的那种。

一个衣柜,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除了桌上的一台电脑外,其他衣物之类的都不多,大多还都是两三年前洗的泛白的旧衣服。

打开行李箱想要整理衣物时,才发现了那本古旧且泛黄的笔记本。

不知为什么,当陈志远把古旧笔记本拿在手中,用手抚摸着笔记本那独特的皮质触感时,脑海之中便鬼使神差的快速构思了一个小说名为《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的开篇。

紧接着,就有种想要在这本古旧笔记本上写下来的冲动。

如果是以前,陈志远可能还会有些犹豫,毕竟这可是他花了五十块的巨款买来的。

对全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也就一百多的他来说,算是一件比较贵重的物品。

但这事正发生在他刚刚决定放弃写小说的梦想之后,悲伤之余也就没有感觉这古旧笔记本有多么重要。

翻出早就已经干了的钢笔,又翻箱倒柜的找出墨水,重新装填到钢笔之中。

《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

第一章古怪笔记本

......

或许是古旧笔记本让他产生了灵感,才能这么快速的构思出新书的开篇。

写小说就是这样,偶尔之间蹦发出的灵感很重要,遇到卡文的时候他还会去外面生活之中找找灵感。

如写校园题材的小说,就去学校转一转,好好体验体验校园大学生的状态和朝气;写市井场景时,可以到人员混杂之地,观察人们的言行举止等等。

用钢笔写小说很不顺畅,可能是许久未动笔的原因,很多字明明很熟悉,却无从下笔,需要用手机查下才能继续。

就这样,花了两个小时,才在古旧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两千多字的新书开篇。

不是他写不了更多,而是因为长时间不动手写字的原因,这猛的一下子长时间写作,便感觉手腕有些发酸发胀,不得已之下才停下来休息。

平常他码字的速度虽然不快,但也能每小时码字上千,平均每天六千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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