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看着顾叔步履蹒跚地向她走来,凉风将他的衣服吹得鼓鼓的,身子包在硕大的布料里,就像是成精的树枝披着布料,行动艰难。
“老奴见过小姐。”
离歌走神的瞬间,顾叔早已来到她身边,俯首给她行了一礼。
见状,离歌立马扶起了他,说道“顾叔,你身子刚好,虚礼就免了,又不是外人。”
顾叔面孔干瘪而多皱,皮肤土黄,灰白色的胡须稀稀拉拉地分布在下巴上,微微下陷的眼窝里含着笑,只是不知道为何,离歌总觉得他的笑有些骇人。
“老奴是来跟小姐辞行的。”顾叔盯着刚刚离歌手碰过他的地方,一双深褐色的眼眸带着不易察觉的笑。
“辞行?”离歌不知他此话是何意。
顾叔是相府的大总管,经常需外出采购,但从来不都曾向她赐辞过行,今日又为何如此特殊?
若是说他不想那么辛苦,辞去了管家一职,也说不通,顾叔又没有亲人,只有留在相府,才能安度晚年。
“人得服老啊,上次就是因为老奴的失察,才让小姐造了罪,老奴愧对老爷,相府是没脸再待下去了。更何况,老奴自小离家,如今也是到了落叶归根的时候了。”顾叔声音悲凉,听完,离歌只觉得心情很沉重。
“你在家乡又没有亲人,今后何人给你养老呢。”
送终二字,离歌不敢说出口,人都是迷信的,不吉利的字眼,总能找到办法将其绕过去。
“小姐放心,相爷去善堂给老奴买了一个精神的小娃子,让他随老奴一起还乡,老奴的身后事,这都全靠他了。”顾叔略微驼着背,自己的身后事,好像一眼就可以看到了一样。
离歌不由得鼻子一酸,若是她爹爹还在,顾叔说什么也不会离开相府半步的吧。
就像唐琳琅她母亲一样,能分开他们主仆情谊的,也就只有生死了。
突然,顾叔抬起枯柴般青筋清晰可见的手,摸了摸离歌的脑袋,堆满皱纹的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等再过几年,老奴在地下见着老爷,一定要与他说,小姐长大了,从一个不想吃饭只想吃糖的奶娃娃,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老奴还要与老爷说,虽然命运对小姐多有不公,小姐还是长成了坚强,善良,勇敢的模样……”
顾叔还回忆起了许多她小时候的事情,原本沧桑混浊的眼睛,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仿佛那些遥远的时光,就像是昨日之事一样。
离歌红了眼,回忆涌上心头,爹爹娘亲的模样好像又清晰了许多。
而安静立于一旁的小秋早已转过身子,偷偷抹起了眼泪。
往日里的冰山老人,今日一下子满脸柔情,害得她怪舍不得的。
“小姐。”顾叔突然停了下来,慈爱地盯着离歌看,离歌抬眼对上他,等着他的后话。
“小姐是老奴看着长大的,在心里早就把小姐当成了亲闺女,以前怕坏了身份,不敢说。如今老奴不算是相府之人,能不能让老奴喊你一声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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