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秦岭来到了叶青言老爷子的家,他十分好奇他们爷孙二人在做什么,一天没露面,实在不习惯。
推门而进,一股血腥味首先扑来,上眼一看,大堂的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小瓶子,瓶子里都是血浆,瓶子上面贴着村里百姓的名字。
原来爷孙二人在研究输血之术,秦岭没有打扰,看着他们毫无章法,胡乱尝试,凝固的血液到处都是,老爷子愁得眉头都缩成了疙瘩,嘴里念念有词,道:“人血和人血混合在一起就凝固,明明就是不可以融合的嘛。”
叶果也无奈地坐在那里,“原来把人的皮肉像衣服一样缝合,皮肉也可以长起来,可是这血,就让人发愁。”
秦岭看不下去,走进了内堂,道:“用蚕丝缝合外伤还行,纤维状的蛋白质,若是缝合里皮,只能用羊肠线,至于人血和人血如何搭配,这么研究也没个结果,没有混合起来的血,时间长了也会凝固,等有伤者需要输血,再检验就可以。”
现在还没有玻璃,秦岭拿出了自己的太阳镜,放在灯下,将自己的一滴血滴在上面,将另外一块儿镜片严丝合缝地压住,仔细地观察,就可以看出来血的颜色特征,再用叶果的血看,多少也能看出来不一样。
然后他再将两滴血融合在一起,颜色最终变成了哪一滴血的样子,那才是可以受血的一方,如果出现了絮状物质,就坚决不可以。
秦岭演示了一下,爷孙二人大致有了研究的方向,可是用肉眼看血的不同之处,难如登天,得制造玻璃,进而制造凹面镜和凸面镜,利用光折射原理制造显微镜,就容易多了。
叶青言大呼神奇,秦岭洗了洗手,心想,说不定叶果会变成西医的祖师爷呢。
叶青言激动地说道:“这也是你的生活所迫?”
秦岭笑道:“可不是,医学这东西还有另一个研究方向,哪里有病切了就行,人身上缺少什么给补什么。等忙完了这阵子,咱们做一些玻璃,窗户上就不用再贴纸了。”
这些日子叶青言一直在研究秦岭当天的救人工具,听了秦岭的话,似乎是收到了不小的启发,把秦岭和叶果都轰了出去,自己去研究人体构造图了。
叶果这几天都挺累的,头昏脑涨,出门后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道:“还是和你在一起有意思。”
秦岭伸手摸了摸叶果的额头,笑道:“小果子,这世上有让你烦心的事情吗?”
叶果笑道:“当然有,怕爷爷把我抛下,怕你离我而去。”
秦岭摇了摇头,站在叶果的面前,认真道:“我不是说这个,我是问,你最怕咱们生活的榔榆县变成什么样,或者说,你希望他变成什么样?”
叶果犹豫了一下,道:“我和你是一条心,我最怕,不能随你心意。”
秦岭嗯了一声,夫唱妇随,不知道是男人的福气,还是女人的悲哀,自己现在心里想的是,此生不能辜负她,她大概就是有福气的人吧?
明天,将是自己打根基的第一步,如果成功,自己走上的将是霸道,雄霸一方,成为华夏四洲的顶梁柱,如果失败,惊动了府台大人,自己能走的,只有官道,若是如此,自己只能小心翼翼,无法造福百姓,甚至打不了胜仗,逃不开山河破碎,有生之年,最多学着赵匡胤建立一个谁也打不过的大宋,运气好了,能学着李世民建立一个大唐王朝,太折磨人。
这时,叶果问:“你有什么害怕的事情吗?”
秦岭平静道:“我怕太多人死,怕华夏人没骨气。”
叶果默然,仰头深深看着秦岭,秦岭刚来的时候,她总看不透这个男人,猜不准他心里在想什么,朝夕相处,她似乎看透秦岭的心了,他心怀的是天下苍生,叶果温婉一笑,道:“我都知道你明天要去县城,我和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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