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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内容大部分是傅蕊叙述的,也有一些是根据日后诸如傅蕾所说补全的,记录的时候不予以一一分辨了。

本来我的经历讲起来很简单。跟大多数人没差。中规中矩地上学,到了中学变得越来越有女孩子的样子。有人夸我可爱、漂亮,我就一下子唰得就脸红了。

那个时候我的开心、忧愁,对世界的困惑,跟自己的辩驳,都写进了日记里。一页一页,每天地写,把所有的话都留在了纸上。

我的妹妹总是喜欢偷偷翻我的东西,然后跑去跟妈妈告状,姐姐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日记,没有去上钢琴课!所以,那时候我总是提防着妹妹,像对待一个小叛徒,毕竟她比我小好几岁,不懂得我们青春期的事情。

我第一次读马尔克斯的时候,很难理解百年孤独在写什么,马孔多里的人名字都长得差不多,记也记不住。因为我老是在上课的时候走神和读,以至于化学课和物理课常常跟不上,都快要不及格。

坐在我后面的男孩子在我被化学老师叫起来背诵化学反应方程式时,偷偷地给我提醒答案。他长得太好看了,以至于我这一辈子都很难忘记他的模样。我无数遍在睡觉前闭着眼睛想起他,觉得林黛玉见贾宝玉的第一面也就不过如此了,只不过我没有那似喜非喜含情目,也没有似蹙非蹙眷烟眉。

你一定很惊讶我原来是这么一个以貌取人的人吧。可是他粉雕玉琢的脸,水杏一般透亮的眼睛,豌豆荚一样的两片嘴唇,和变声期正在变粗的声音,也许在我苍老得牙齿都掉光的时候,还能形容得出来他的样子。他趴在桌子上午睡时枕在上面的胳膊,一只手背伸出去,我转过来趴在他的桌子上看着修长白净的手指和干干净净的指甲,很想握住。

最后我只会偷偷地抚摸他又硬又竖直的头发。飞也似的再转回去假装看书。我从来都没有亲吻过他的嘴唇,却在梦里想象过很多回,以为他是我的私藏。我这个巨大的秘密,像怀孕一样越滚越大,就快从我的嘴里像个大球一样跌落出来。

他的成绩没有很好,只是物理和化学比我略强一些。追在他身后的女孩子很多,每当放学或者上学路上碰见他,还未容我迈开腿去接近他,就会有人风一样地跑到他身边,跟他边走边说话。

我写了一篇。是关于钱塘名妓苏小以及她喜欢的人。那个年纪的我觉得,最好的爱情就是两情相悦。不消言语,你侬我侬。只不过,这个人是阮郁也罢,鲍仁也罢,哪一个又是她能得到的归宿?直写得我寒从心生,宿泪难干。

我把他写进了公子。写进了我的心里。我等在那里,强支撑起精神上学,读,等着他许我做唯一的美娇娘。等过了寒假,等过了暑假,等到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却再也不在一个班级里了。

妹妹翻出了我的,交给了妈妈,妈妈拿去给朋友看,被她的朋友投给了青少年作文大赛。我拿了一等奖。令妹妹又嫉妒又惊讶。妈妈嘴上说着没什么,其实已经通知了众多朋友。

我没想变得有名。但是很多人都来找我,甚至不认识的人都要跑过来跟我打招呼:嗨,傅蕊,你的文章可写的真好,有才。美女才女。

可是他没来。甚至他把初三我借给他的书都原封不动的还回来。说他看不懂雪国。他的功课太多,没有时间看了。

我哭了。写好的情书我忍住了没有夹在雪国里拿给他。幸好没有。如果情书被原封不动地也退回来了,我岂不是会哭得更厉害。

他们通知我去领奖。爸爸带妈妈去旅游了。妹妹去了夏令营。妈妈说,作文比赛的评委是妈妈朋友的熟人,冯樱樱玩味着这句话,她想起来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面弗洛伦蒂萨阿里萨与费尔米娜达萨长达半世纪的爱情,最后有一种海枯石烂历经沧桑的平静,这平静里面缓慢流动的是岁月消融但是他们永不分离的存在。

有人向她缓缓走来。冯樱樱抬眼看见傅蕊。她穿着宽松的白色卫衣和牛仔裤,头发松松地扎在脑后,脸上纯然但毫无笑意,冲冯樱樱挥了挥胳膊,像是挥动一根松软的稻草。

冯樱樱把番石榴飘香放回原来的位置。傅蕊却不紧不慢地拿起了一本书,正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她好像真的在读书,好几分钟了也没有翻过一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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