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一天,全州某公园。
林雨文在公园的小路上走着,就听见身后传来脚步踩在地面“踏踏”的声音。
“oppa,等等我嘛。”
林雨文转过身,就看见一位娇小的女孩,迈着小短腿向他跑来。等她跑过来,林雨文笑着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泰古呀,慢点,不知道你腿短吗,跑那么快干嘛。”
“哼~,臭oppa,明明就是你走的太快了,还嫌我腿短,还有,不要摸我的头,会长不高的。”
“哈哈哈,好啦,下次oppa就不摸你头了,省的你长不高还赖我。”林雨文笑着说。心里想:以后的金歌手也不是很高嘛。
“哦对了,oppa,你明天就要走了吗?”泰古好奇地问。
“对啊,这次是跟母亲最后一次出来玩了,我也要准备回美国上学了。”
“唔,那咱们是不是很长时间见不了面了。”泰古低下了头,有一点难过。
林雨文揉了揉泰古的头。
“又不是永远见不到了,你不是想要唱歌嘛,说不定到时候我还要来投奔你呢。”
“哈!那说好了,等我成为了明星,你一定要回来。”
泰古发出了犹如大妈般的笑声。
林雨文看着又高兴起来的的泰古,眼里满是温柔。
这就是你呀,不管在哪个时空,不管在什么时空,,什么时间,你都是那个喜爱唱歌的金歌手。
“好啦,回家吧,我也该回去收拾下行李了。”
拉起泰古的手,两个人一起慢悠悠的向家的方向走去。
与泰古分开后,林雨文走在回家的路上,往事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是穿越啊,没想到前世小说里热门的设定居然真的会发生。
但是穿越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前世的自己没有家人,在福利院长大后,毅然决定出去打工。然而刚刚成年的年纪加上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瘦弱的身体,打工都是有一天没一天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林雨文认识了一个半岛的女团,他痴迷于其中的队长,那位拥有着大妈笑的女孩。后来,只要是自己闲下了。就在网络上搜索她的视频,看着不时大笑的她,他身上的疲惫就会一扫而空。
直到那一天,工作的他因为高强度的工作不慎从高处跌落,本以为会就这样结束自己苦难的一生,一睁眼却发现他来到了这里。
没错,他重生了。
重生于1989年3月9号的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成为了拥有着天朝和半岛血脉的混血儿。母亲是半岛人,父亲是天朝人。
父亲拥有着一家公司,母亲是全职太太。也可能是上苍可怜他,让他一重生就带着前世的记忆,并且还拥有着前世娱乐圈内所有热门的记忆。他本以为他这一世只会按部就班接父亲的班,然后就这么过去一生。但是在1990年的某一天,他的想法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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