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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穿行在树林中,看着宁恪手里拿着连弩,两人都很佩服,虽说两人也能拿动,但这么轻松是如何都做不到的。

脚底下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枯叶里,没有人清理,一年年积累下来,枯叶倒是攒了不少,也是昨天下雨的缘故,枯叶都经了雨水的冲洗,这会走在上面也没有什么声音,就是难走罢了。

顺着记忆走着,前几天下的夹子,本来早就该来取的,结果前天让宁恪打了一顿,昨天又恰好碰上大雨,只得今天早上来看看了。也没指望还有活的,被抓着的野鸡野兔什么的,让夹子夹住,就算当时没死,这经过一场大雨也成落汤鸡了。

一路过去,找到好几个夹子,不是空的就是死的。临高县城里一些个青楼酒馆,有时候会来收这些野味,也可以自己往那去送,自己送的话当然贵一点,但如果东西少的话也就不合算了。不管怎么说,是直接卖还是送去卖,人家都是要活的,死的是不要的。

林业拿着两只野鸡一只兔子,都是死的,身上的毛都是湿的,用绳子捆起来放进身后的袋子里。

那些检查过了的夹子,也不用拿回去,就找个地方再下上就行了,记好了地方过个一天最多两天,来看看就行了。

三人走着,虽然早就猜到是这么个结果,可真见到了又是一番别的滋味。

刚开始是林业走在前面,这会儿换成了林可,往里面走的深了,有可能碰上一些野猪、熊瞎子什么的。虽然很少见,但却是真的有,不过就算碰上也没事,离远点只要不是太靠近,它们也不愿意和人打交道。

但有时后,缘总是妙不可言。

“这里的夹子不见了。”走在前面的林可突然说道,宁恪顺着林可指的方向看去,有很清晰的血迹和拖动的痕迹,看上去像是刚发生的。

“应该是刚刚有动物踩上了,拖着跑了,看这样子还不小。”林业看着地上的划痕分析道。

“这血还很新鲜,应该是刚刚发生的。”宁恪弯下腰,用手摸了摸地上的血迹,发现还没有完全凝固。

“老大,二哥,咱们顺着血迹去找找吧,这畜生伤了脚,应该跑不远。”林业提议道,这是最后一个夹子,如果还是没有收获的话,那今天就只能空手而归了。

林可不说话,脑子里也在权衡利弊,这最后一个夹子本就是在林子深处,血迹的方向正好也是指向深处,再往里走,说实话有可能碰上危险,瘴气、沼泽倒还是其次,这些小心点还能躲过去,要是碰上熊瞎子、野狼什么的就不好说了。

看着紧皱眉头的林可,宁恪也猜到了他在想什么:“去看看吧,如果太深我们就出来,就算真碰上了熊瞎子也不是没有办法。”说着指了指手上的诸葛连弩,刚才在林子外的时候就试过,大约有一百步的距离,打在树上还能进去半尺(15厘米)的深度,打熊瞎子还是没问题的,只要能打中。

林可听着宁可的话,感觉也行:“嗯,那就去看看吧,别太深入,要是碰见熊瞎子或狼群就赶紧跑,跑不了的话就找棵树爬上去。”

意见统一后,三人开始顺着血迹寻找,血迹很清晰,没有太过深入,他们就找到了,准确来说是听到了。

“咔、咔”的声音传来,像是骨头碎裂的声音,听见声音后,就没再往前走,而是以声音源头为中心转着走,果然在离宁恪几十步距离的树下,一只熊正在吃着东西,看样子吃的是一只鹿,鹿的体型还不小,要不是夹子夹到了腿,熊瞎子根本就抓不到。

宁恪看见了,林可、林业自然也就看见了,别看林可平常大大咧咧的,但到重要的时候却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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