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很快提起公诉,作为受害人方的诉讼代理人,李超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走进神圣的法庭参加庭审。
一敲法槌,审判长庄严宣告,“深鹏市山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因为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根据华夏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本庭依法不公开审理由深鹏市山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艺锋涉嫌强奸犯罪一案。”
“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声情并茂地宣读起诉书,指控事发当晚黄艺锋有预谋灌醉死者刘菲亚并策划强奸,强奸未遂致刘菲亚坠楼身亡。
审判长对着李超说道,“被害人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并宣读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李超充满正义地大声说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进行如下陈述。我方认可公诉人的指控罪名,被告人犯强奸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被告人事先有预谋强奸死者,为掩盖犯罪意图故意邀请四个同事和其余四个女大学生参与喝酒,让死者放松警惕,被告人趁机在酒席上灌醉死者。灌醉死者之后,被告人预先计划是借送死者回校时,带其开房,趁其酒醉进行性侵。”
“死者醉酒之后出包厢入厕,正在外面叫服务生上酒的被告人见有机可乘就急不可耐地实施罪行,临时起意悄然跟上,动手拉扯死者想直接带其去酒店客房处开房进行性侵。”
“死者断然拒绝,拉扯中死者抓下被告人当日所穿上衣的纽扣一枚。被告人害怕被他人发现罪行,故暂时收手。尾随死者进入洗手间,再次对死者动手进行强制猥亵,死者酒醉无力反抗,惊慌躲避中攀爬到洗手间窗台上。”
“死者以跳楼相威胁阻止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被告人发现洗手间并不是很好的实施犯罪场所,准备酒宴散后再动手进行犯罪,加上怕动静太大被人发现,故假装一时失态,离开洗手间。被告人离开之后,在窗台上的刘菲亚因惊恐过度失足坠亡。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案发现场发现的纽扣一枚予以证明,证据充分,请法庭予以采纳。”
“由此可见,被害人刘菲亚失足坠亡完全是由躲避被告人的性侵引起。被告人虽然强奸未遂,但情节极其恶劣。”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一个怀揣着空乘梦想的青春少女瞬间凋谢,使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失去了欢笑,除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之外,还应赔偿被害人死亡造成的损失。”
“职业学校,作为被害人就读的大学,今年以来接二连三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学校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在本案中,学校也没有对学生尽到管理责任,故应对刘菲亚的死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综上,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强奸犯罪,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和职业学校应赔偿被害人死亡的全部损失!”
李超的一席陈述,有理有据,深有感染力,将原告人席上的老刘以及旁听的死者亲属都说得潸然泪下。而被告人黄艺锋的家属都羞愧地低下头。
审判长向被告发问:“被告人黄艺锋,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黄艺锋站在被告人席上,大声地道:“有异议,他们诬陷我。我根本没有犯罪,我只是和学生普通喝酒,刘菲亚坠亡完全是因为她酒醉发生意外,跟我没有任何的关系。只不过公安局迫于命案必破的不合理行政命令,而办冤假错案冤枉我啊!对我刑讯逼供,让我背罪!”
被告人竟然当庭翻供,旁听的双方亲属一下哗然了。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