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没有署名的信,轻轻放到了小婵的床头上,随后这个黑影就像一个幽灵一样,悄无声息的又退了出去,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了送信的工作。
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床上的小婵,还是睡在婴儿床上的李盛都没有发觉。
第二天一早,小弹被李盛的哭声叫醒,当她起身准备看看儿子是不是尿了之时,一眼就看到了放于床头的信。
一瞬间,小婵就彻底清醒,额头更是冒出了汗。
不过与以往不同,她这回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拿信,反而爬到床尾,掀起帘帐,赤着脚爬了下来。
小婵床头的前方,放有一块毛毯,这是波斯毛毯,是这个时代最有名的进口奢侈品。
李世民现在虽然对小婵的热情已经减退了,但她毕竟是自己长子的亲妈,因此偶尔还是会送些礼物,这块波斯毛毯就是前不久送的。
不过此时小婵却不在意这块毛毯,反而去看毛毯表面。
仔细一看,毛毯表面居然出现了一个脚印,不仅是毛毯上,在毛毯的四周,也有一些脚印,而构成脚印的并不是泥土,而是香灰!
“小季的方法果然有用,终于让我抓到你了!”
小婵拿过一张黄纸,小心的将毛毯上的脚印给拓了下来,不清楚的地方,还拿来毛笔描了描。
当然了,受限于时代,所有人的鞋底几乎都是没有纹路的,这些脚印不过是能确认来人鞋码的大小而已,并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但缩小嫌疑人的范围却完全没有问题。
拓好脚印后,小婵将所有脚印擦掉,这才拿起信封,将里面的信抽了出来。
“三天之后,让曾继前往西凤楼,将新型炼铁法交出!”
小婵面若寒冰,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一声鸡叫传来,李府上下纷纷醒了过来,其中就包括曾继。
简单的吃过早饭后,曾继来到了马场,开始慢跑!
这是最近几天才开始的,之前他由于练习骑马的关系,每天的运动量并不小。
而现如今他的骑术已成,虽然距离精通还差得远,但已经没必要每天骑数个小时马来折磨自己的屁股了。
因此,每天早上,他都会进行一万米的慢跑,借此提升自己的体能,为未来上战场做准备。
每当他慢跑时,王铁牛都会过来嘲讽几句,说他这种锻炼方法没用,战场上可不是比谁跑得快。
曾继对此毫不在乎,他很清楚,体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体能,任何事情做起来都可能力不从心。
就好像健身,如果你一味的练肌肉,也许可以练成魔鬼肌肉人,但那也不过是五秒真男人罢了。
没有体能,耐力不足的话,上了战场就是一盘菜而已。
而长跑不仅可以锻炼体能与耐力,还能大幅提升人体的心肺功能,除了有点废膝盖外,几乎算是最有效果的锻炼方法了。
当然了,相对于长跑,其实骑自行车更不容易出运动伤,可惜这个时候没自行车,就算有,以这里的道路情况,估计几天下来自行车就散架了,根本起不到锻炼的效果,所以还是长跑最有效率。
至于说军中的武功,在得知这些武功在面对连弩时,根本毫无招架之力后,曾继就彻底失去了兴趣。
长跑之后,曾继回去洗了洗,换上干净的衣服就准备前往工匠房看看连弩的制作情况,然而刚要出门,小婵就急匆匆赶了过来。
一看到她的表情,曾继就知道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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