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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臣和陆云谏不同,陆云谏是站在陆氏财团这座巨山之上,才被人仰望追捧,陆清臣却是另立门户,白手起家创立华清控股集团。

短短十年,就已经有了能与第一财团陆氏相抗衡的实力,半年前用手段成为了陆氏财团最大的股东,力压陆云谏这位首席继承人一头。

据传言,陆清臣侵吞陆氏集团用的手段很是阴暗,甚至沾着血。

这样的一个手腕狠辣、心机深沉的男人,能指望他有多少怜悯之心?

陆清臣淡淡转开视线,波澜不惊。

沈奴也收回了目光,跟着人群往电梯里走,身后却忽然有人叫她。

“沈奴?”不太确定的语气,很熟悉的声音。

沈奴转身,果然看见冯明瑞,他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她,“你受伤了?”

沈奴忽然有些头痛。

但还是笑了笑,“一点小伤,不碍事。”

冯明瑞怀里抱着一束玫瑰,另一只手拎着做工精美的奶油小蛋糕。

沈奴:“你来探望病人?”

冯明瑞神情有些不自然,“嗯,一个朋友。”

电梯里。

冯明瑞盯着她又看了会儿,忽然说:“老庄后天要去瑞士了,你知道吗?”

沈奴顿了顿,缓缓摇头。

冯明瑞:“说是顶替老庄的那个行长亲戚,吃不了那边的苦,不干了,这才又让老庄过去。”

“这些二世祖,仗着家里有势,只会瞎胡闹。”

沈奴感觉身上轻飘飘的,脚下却又很沉,倚靠着电梯壁,借力支撑身体。

冯明瑞骂完,也注意到沈奴状态不对,又看见她手里拎着东西。

“你还没吃饭?”都这么晚了。

“你一个人住院?”连个买饭的人都没。

他跟庄严关系好,以前,三个人经常一块吃饭,对沈奴的情况多少了解一些。

老家在江南一个小县城,因为骨髓与沈家千金相配,被领养到京城来。

按理说,她是沈家千金的救命恩人,沈家就算不拿她当亲女儿吧,也应该对她感恩戴德,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可现实正好相反,沈奴在沈家过得实在不怎么样。

电梯到了外科住院部所在的楼层,沈奴直了直身体,下电梯前对冯明瑞说:“别告诉庄严。”

冯明瑞没说话,只是把蛋糕塞进了她手里。

沈奴来不及拒绝,人就被他推出了电梯,力道很轻。

……

到病房,沈奴有些食不知味。

冯明瑞知道了,庄严也会知道。

强迫自己把蛋糕和面包都吃了,又喝了小半瓶水,沈奴起身出了病房,沿着走廊拐了四个弯,来到电梯厅。

她没等太久。

庄严带着一身潮湿和满眼的焦急出现在她视线里,他手里拎着一个购物袋,和一份外卖。

看见沈奴,他愣了一下,随后疾步跑过来。

视线落在女孩受伤的胳膊上,眼里都是心疼,“不好好休息,杵这里做什么?”

她站在电梯厅外长廊的窗边,窗户开着,夜风夹着雨丝飘进来,婉转缠绵,女孩眉眼闲淡,眼尾的桃花痣却灼灼含春。

她仰起脸,笑了笑:“等你呀。”

庄严低着看她。

青年长得清瘦挺拔,五官精细,唇红齿白,不笑得时候显得有些庄重严肃,一笑起来,春暖花开。

此刻他没笑,看着似乎有些生气。

但他睫毛湿湿的,又显得那样温柔。

沈奴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番,衣服裤子鞋子都湿湿的,尤其是裤脚,都往下滴水,可见他来时多么慌不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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