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明星的收入要高于常人,
但在这个时代的港岛,电视明星和电影明星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电影明星都是直接拿片酬,
其中男星的收入偏高,
哪怕是二三线的男星片酬也都能达到六位数以上,
一线明星更是七位数起。
而女星的片酬则普遍要比男星低上一到两档。
可电视明星就不同了,
除了极少数已经不太需要平台捧的顶星可以签部头约外,
剩下的那些电视明星无论你是一线还是二三线,都是跟电视台签的长约,不然就不给你戏上。
因此收入虽然比普通的工薪阶层要高,可比起那些电影明星就要差多了。
像吴彦华,
之前他的月薪加拍戏补助一个月平均下来也就一两万块的样子,
即便加上商演和接拍广告的收入,扣除电视台的分成之后,一次顶多也就一两万块,而且这样的机会还不常有。
三十多万的债,
就算他省吃俭用差不多也要还上两年。
可问题是利滚利的情况下,
实际上两年之后光利息一年就要六七十万了,
算上本金就是一百多万!
偏偏他又被台里封杀,收入锐减,既没有戏上,也没有广告和商演可接,每个月只能领那么一点可怜的底薪过活。
所以他想要还上这笔要命债,必须得另辟蹊径,
于是才有了这份书稿。
书稿的最上方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
天龙八部!
没错,吴彦华所能想到的一个最方便的赚钱还债方法,
就是当文抄公。
穿越者最大的资本是什么?
当然就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知识和信息了。
地球上那么多的优秀文学作品,
他还不随便抄抄就成文豪啊!
毕竟在同一个世界抄那才叫抄袭,
在另一个世界抄,
那就和原创没两样了!
这么好的条件,不客串一把文抄公不是白瞎了这么好的条件了吗?
既然是为了赚钱,那肯定要抄最流行的。
前世吴彦华胸无大志,也没什么大成就,各种消遣小说却是看过不少,
无论是早一些的武侠小说,科幻小说,还是等到新世纪网络时代到来之后才开始兴起的五花八门的网络小说,
所以可选择的余地倒是很大。
不过经过仔细衡量之后,吴彦华还是决定先抄一部武侠小说。
一来如今的港岛还正是武侠小说大行其道的年代,
抄一本武侠小说能够最大程度上避免水土不服的问题。
再者武侠小说虽然不像后世那些网络玄幻小说一样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字的水起来没完,
但长篇过百万字也都属于正常操作,
既可以在报纸上长期连载,也可以集合成册出版,一旦大火,收入相当不菲。
另外武侠小说还特别适合改编成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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