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细眉凤眼,粉面桃腮,身材玲珑,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
可惜即便是在跟殷嘉茗说话,她脸上也没有半点表情,很容易给人一种冷漠孤高、难以亲近的印象。
乐乐是个孤儿,虽然她的身份证上有全名,但从不向其他人提起,于是别人也就只叫她乐乐了。
她和弟弟阿虎是在葡国人的教会育幼院长大的。
但这个年代的教会育幼院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年纪渐长,乐乐就待不下去了,带着比她小两岁的弟弟阿虎出走,躲进了棚屋林立的贫民区中。
本来两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少年,在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几乎是活不下去的,不是沦入风尘,就是不知被人打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不过乐乐这姑娘的手出奇的灵巧,人又机敏好学,硬是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分牌手艺被贫民区的一个地下赌场看中,招去做了荷官。
而她的弟弟阿虎脸上有一块很大的血管瘤,长得很丑也很凶悍。
他三岁时被他们的酒鬼父亲打伤了脑袋,智力一直不太行,又傻又憨,小小年纪却有一把子力气,拼起命来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就这样,姐弟俩互相扶持,勉强渡日。
后来她的弟弟阿虎因缘巧合认识了殷嘉茗。
这位少爷不嫌弃阿虎相貌丑陋,把人带在身边,又交代阿虎在酒店里给乐乐找了份正经工作,令他们脱离了贫民窟的那种朝不保夕的贫贱生活。
当然,因为殷嘉茗平日不近女色,乐乐又是个面冷寡言的,从不在人前提自己和阿虎的关系,是以除了极少数几个亲信之外,旁人都不晓得乐乐曾经受过殷少爷恩惠的事。
也多亏了没有人知道。
若非如此,乐乐也无法将殷嘉茗藏在这间密室里,再避开警察的监视,每天给他送吃送喝了。
殷嘉茗接过乐乐递过来的一个油纸包,拆开来,发现是两只酥皮包,入手还带着热气,当下不再客气,拿出一个就啃了起来。
“乐乐,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他一面吃一面问道:
“警察那边什么反应?”
“现在外面全世界都在找你。”
乐乐靠在柜子前,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眼神透着担忧:
“警察来了酒店好几次,你的经理办公室被他们翻了个底朝天。翠花和阿虎,还有几个兄弟都被他们带走了,说是协助调查。我刚才过来的时候,还注意到有不少便衣守在酒店附近,就等着你露面呢。”
殷嘉茗一听就觉得头疼。
按照普罗大众的认知,若一个人是无辜的,此时就应该主动自首,配合警方的调查,以求早日洗脱嫌疑才对。
但殷嘉茗自己知道自己的情况。
因为他老爸生意上的龃龉,他对金城的大盖帽们本就缺乏信任,又兼是这等惊天动地的大案,殷少爷毫不怀疑,若他没法拿出非常有力的不在场证明,这杀人抢劫的锅他怕是就背定了。
更加要命的是,殷嘉茗现在还真没法自证清白。
案发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7月20日,那晚有一场拳击比赛,红方正好是殷嘉茗很喜欢的一个选手,所以他当晚下班就回了自己在城西的小别墅,就着啤酒看完了比赛之后,早早就睡下了。
他这一睡就睡到了后半夜。
等他醒来时,已经变成了全城通缉的持械杀人嫌疑犯。
殷嘉茗平日从来不带女人在身边,家里的菲佣阿姨前些日子又因为摔伤腿而请了半个月的假,他一个人独居,连个能证明他没出门的人都没有。
也多亏了殷嘉茗交游甚广,有熟人提前收到了风声,在警察上门之前,对方先一步打电话通知了还在睡梦中的殷少爷,让他能提前跑路。
想到这里,殷嘉茗的表情愈发沉重了。
他现在只能寄望于金城警方靠谱一点,尽快找到真正的劫匪,还他一个清白了。
“哦对了。”
乐乐转身,从杂物架上取下了一个大塑料袋。
“我给你买了些报纸和杂志,你随便看看,就当解闷吧。”
姑娘低头瞥了眼手表,“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不然引人怀疑就麻烦了。”
语毕,乐乐便不再逗留,走出密室,上了楼梯,又替殷嘉茗关上了密室的机关。
…… ……
……
唯一的访客离开,地下室又只剩殷嘉茗一个人了。
密闭的空间再度安静了下来。
殷嘉茗仰面往后一倒,大字形靠在了椅背上。
“唉!”
他颓靡地叹了一口气,伸长胳膊敲了敲桌板,用金城方言问道:
“喂,鬼仔,你回来了没有啊?”
四周毫无动静。
他又不死心的用手指蘸了蘸杯子里的水,在桌上写下了【係度嗎?(在吗?)】三个字。
直到桌上的水渍干透,殷嘉茗依然没能收到回复。
他终于放弃了。
殷嘉茗伸手拿过一本乐乐带来的杂志,一看封面,是新一期的《正报》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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