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打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结束时,已经中午了。
校医给我拔针后,似乎是看见了我脸上的欲言又止,笑了一下说:“枕巾你拿回去洗一下,晾干了送来。”
他竟然也知道?
那一刻我的表情,可能暴露了我的想法。
校医像想起什么好笑的事情一般,开口又说:“江洵把你放在床上后,我看见他短袖下摆蹭了血迹,还以为你怎么了呢……后来就让他把枕巾给你垫在身下了。”
当时听见这话,我恨不得边上有个地缝,让我钻进去。
校医肯定也意识到我的难为情了,笑了笑,便拿着手中的点滴瓶和输液管,先一步出了病房。
我折好了枕巾,正待出去时,又听见外面传来一道客气的男声,“请问,高一四班的沈余年同学,是在这里吗?”
“你是?”
“哦,我是她父亲的助手,听班主任说她病了,过来接她回家。”
那一刻听见这话,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没等我从震惊中缓过神,拎着公文包的男人已经走了进来,对着我唤:“二小姐。”
是了,自从我到李家,便有了这个称呼。
不过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叫过了。
毕竟距离我被我那个妈赶出李家,也已经过了足足四个月。这四个月她对我不闻不问,任由我在外面自生自灭,我也早已在心里,将她割舍掉了。
我不知道李润安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遣人来接我,也不知道班主任究竟怎么和他说的,更意外的是,班主任会因为我这一病,便去翻我的档案,并将电话打到那个家里去。
毕竟,开学后刚登记的□□里,那两个家长电话,我都是乱编的。
手里捏着枕巾,我许久没说话。
大概因为许久未见,林徵进来后,也沉默了几秒,才笑着开口:“怎么弄成这副样子?”
当时我没太明白他的意思。
后来到宿舍里换裤子,才从镜子里看见了那个自己。
马尾松散,鬓发蓬乱,脸上有几道红印,就连衣服,也因为打湿过又躺了会儿,显得皱巴巴。
下午的课没上,我跟着林徵一起回了李家。
本来不必回去。
在那一晚被赶出来时,我曾在心里发誓,这一辈子绝不再踏足李家,也绝不再认那个妈。
可有时候,人需要对现实低头。
离开那个家是在五月初,我在学校宿舍里的几件衣服都很单薄,就连鞋子,也只剩一双现在还能穿的了。
九月以后,北城的天气会逐渐转凉,我需要厚衣服过冬,兼职赚钱维持吃喝已经很勉强,实在没办法一件一件地去添置厚衣服,在此之外,我甚至还想买一个充电台灯,外加一个手表来看时间。
所以在权衡之后,我答应跟林徵一起回家了。
林徵是李润安的助手,今年不过三十出头,却已经在李润安身边待了近十年,为人处事周到妥帖。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在最开始进到李家的那一年,我一度对他有很朦胧的好感。
只因为他不像李家其他人那般欺辱轻贱于我,他在人前人后都是一个样,对我客气关照,好像我这个二小姐,当真就是李润安的二女儿一样。
不过,我一直很明白,他对我的好,并不特别,只是源于骨子里的教养和礼貌。
至于我离开李家的真正原因,他肯定也不清楚,所以才在吃午饭的时候说出那一句:“母女间哪来的隔夜仇,余年,你这才上高一呢,听哥一句劝,回去和你妈说两句软话。”
毕竟认识五年了,哪怕他的本职工作是处理李润安画室那边的事,我们也有不少私下碰见的机会。
有时候我不开心,他便会叫我余年,以一个年龄稍大、兄长般的身份讲道理,劝慰我。
可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状况,我和李家,注定是水火不相容了。
所以这次他的话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只沉默着喝完了手边那一盅排骨玉米汤。
大概是见我不应声,又或许他也能想到,我一个人在外面的日子并不好过,那一句话之后,他没有继续劝,而是喊来了服务员,让给我又加了一盅排骨汤,还让我慢慢喝,小心烫。
不知怎的,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墨青了。
墨青是我亲弟弟。
比我小了差不多七岁,印象里他刚刚会自己吃饭喝水那一年,我经常同他说这种话——
“慢点喝,小心烫。”
“慢点吃,别噎着。”
只是那之后没多久,家便彻底散了。
突如其来那些回忆,让我丧失了吃饭的胃口,不过秉着一贯不浪费的原则,我还是将剩余的饭菜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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