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噹!
噹噹噹!
噹噹噹噹噹!
暗黑色笨重的电气轨车拖着长长的导线,行驶在铁轨上,徐徐而动,铃铛噹噹地告诫行人礼让,这是人让车车不会让的。
爱比尔·莫德大街覆盖着足以淹没脚踝的厚厚的雪,天空还飘着鹅毛大雪,街上空无一人,只有昏黄的街灯,缩着影子颤抖,无不说着这是一个肃杀之夜。
黑暗的角落里,一条黄黑相间的三角形头的蛇正盯着一头抱着过期的火腿生菜三明治啃得滋滋响的硕大黑鼠。
一幢九层高的混泥土钢筋高楼的第四层,一个白皮肤高鼻梁的男人还在烦恼:“该死的,到底哪里出来问题?”
这个男人正是爱比尔·莫德。
这条街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以表彰他的天才发明。他发明了电灯,号称给凯撒里德大陆带来光明的人,也称是太阳神,使人类摆脱了黑暗的恐惧。
九层高的高楼旁是一幢八层高的酒店。
爱比尔·莫德不知道他对面的第五层的房间,一双眼睛透过百叶窗,死死地盯着他,如同躲在阴暗里面的毒蛇盯着硕鼠一样。
爱比尔·莫德今晚必须死,因为上帝叫他回家了。
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一个杀手,叫康斯旦丁·乔万宁。
他看着爱比尔·莫德的门卫像在看着野猪洞穴的猎狗看守着,一丝不懈怠。
“真是忠诚卫士,这值得骄傲,当然,拿钱做事,他该是拿了不少。”康斯旦丁·乔万宁喃喃自语,有些头疼,看样子,这次任务有点难度。
旁边酒店的侍者,昏昏欲睡,无精打采,跟喝伏特加一样神志不清醒。
这时,从第九层高的那幢楼里,走出一个大腹便便,穿着黑色礼服,戴着礼帽,污渍的皮鞋的男人。
这个男人径直走进康斯旦丁所在的酒店。
不一会儿。
“砰砰砰”!
“砰砰砰”!
房门被敲哮起来。
来人是一个粗鲁无礼家伙,不然,不会这么用力过猛,跟用脚踹门一样。
康斯旦丁转过去,离开白色的百叶窗,走到门口,透过门镜,看了一眼,才拉起门链,开了锁。
门一道开了一条夹缝。
“真是够慢的啊,康斯旦丁。没看到我都冻死了。我可不想现在去见上帝。”这个男人迫不及待地嚷嚷,挤过门。
“拉尔夫斯,你永远都是这么毛毛躁躁,一点都不像胖子该有的慢吞吞的性子。”康斯旦丁说着,走回去,看都不看一眼拉尔夫斯。
拉尔夫斯全称是拉尔夫斯·多利多,也是一名杀手。
拉尔夫斯是一个胖子,一个不是很可爱的胖子,一个脑满肠肥的胖子。
“嘭!”
门被重重地推合。
“康斯旦丁,我的宝贝,我出去这么久,有没有想我?”拉尔夫斯把门关上,但没有挂上锁链,一脸笑吟吟地走过去,一肚子坐在酒红色的座椅上。
“拉尔夫斯,我可警告你,我对男人不感兴趣,特别是你,最好离我远点。”康斯旦丁严肃地看着拉尔夫斯,语气很不善。
对于这个搭档,康斯旦丁不是持以一种友好的态度,只能怪拉尔夫斯这个人,有点不一样。
“噢!上帝,你可是知道的,我是深爱着你,无时无刻,每夜每晚,我无不想念着你难以入睡。”拉尔夫斯仍旧笑地无耻。
“闭嘴,拉尔夫斯,你再这么啰嗦,信不信,我杀了你。”康斯旦丁走过去,俯瞰着拉尔夫斯,威胁道。
“噢!亲爱的,别这样,你越这么男人,我越情不自禁的。你知道,面对她们,我是一对十,关于你,我只有一对一的信心。”拉尔夫斯耸耸肩膀,说道。
“信不信,我杀了你!”康斯旦丁把手枪举对着拉尔夫斯的肥肥的猪脑,就差扣动扳机发射出冷酷无情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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