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为非作歹胡小二
康德才这个家伙,虽然关键时候被放了一马,但毕竟心虚,担心十几颗子弹不长眼,万一哪一颗飞来正中下怀,小命还是难保。
于是,抱头鼠窜,慌不择路,狼狈不堪的狂奔,此兔子家爹还跑得快。
根本顾不了被箐林子里的杂草,刺棵落,刺栗子树叶,剐蹭得满脸横一条直一条的道道伤痕。
后来,据说是逃到一个叫阿白糯的小村子,他的堂姐姐家躲起来,一躲就是半个多月(当然,他也没有闲着,而是天天帮他堂姐家割谷子,掼谷子,收苞谷)。
此期间,并没有闻到任何不利风声。
有一天,他堂姐夫尹有才在媳妇的唆使下,专门到老岳父家幻村一趟,一是报告康德才没死,还平安活着;二是打探康德才案子的下文及死者堂哥家那边有何反应。
得知一切风平浪静,安然无恙后,才兴冲冲返回。
之后才过了两天,康德才这个家伙像出远门逛亲戚似的,大大咧咧的回到幻村。
本来这事的处理结果就不光明磊落,而胡小二这个家伙,为了给康德才压惊,接风洗尘,竟然买了十几封炮仗,从村口炸进村子,生怕幻村的男女老少不知道。
当晚,还逼他妈杀了一只大黄母鸡,煮了一只陈年老火腿,备了些好烟好酒,盛情款待康德才,说:兄弟,大难不死,必有厚福,跟着二哥好好干,这世间,只要有钱有势,没有他妈摆不平的事。
酒过三巡,这康德才心中原本还有一息尚存的愧疚感,被香喷喷的鸡肉、火腿和满肚子的酒气,撵得一干二净,剩下的都是哥们义气,死心塌地孝忠胡小二的豪言壮语。
之后,胡小二叫他干什么,咯噔都不打一个,简直叫他去杀皇帝,都敢面不改色心不慌的前拉后脚。
胡小二这个家伙,更是色胆包天,除了继续在外面欺辱良家妇女,连本村的有夫之妇也不放过。
被誉为幻村一枝花的李美娥,就是他的心仪已久的猎艳之一。
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李美娥,是黑咕隆咚乡李家村李万春家七姑娘中最亮丽最招蜂引蝶的那一朵。
当年十七、八岁时,门相她的大小伙子,不敢说成百千,至少不下一个排的人数。
她家的门坎都被前来相亲的人踏得玉滑滑的。但她横挑鼻子竖挑眼,不是嫌弃人家长相个子不端不正,就是嫌弃人家性格呆板,三锤打不出个响屁。要们就说年龄悬殊,辈分不合……总之,挑花了眼,看走了尺寸,没有一个是一见钟情,入眼入心的。就如同赶街场买鸡蛋,一眼望去好像个个大小差不多,当你真正挑选时,越望越小,越挑越不如意一样的心理。
这个原本花容月貌的李美娥,在一泼又一泼的挑剔中,错失了良机,而她的几个姐啊妹啊的,像出巢的凤凰,无意之间飞出去,偏就落到了一棵棵梧桐树,早有了自己的栖息之地,并陆陆续续的开花结果。
那个时候的风气不像后来之开化,二十几岁嫁不出去,即使真是一只让人见一眼就被勾魂的金凤鸟,寨林里的长辈也会说闲话的。
而李美娥的父母,在李家村虽然不是呼风唤雨的响当当人物,但还是非常受寨林及族中尊重的人。
李美娥在村中,除了人本身出落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外,人品修为也没有哪个背后说长道短。
假如她出生在唐代,长在江南水乡或川北陕南,即使不能如杨玉环那样“三千宠爱在一身”,有可能“后宫佳丽三千人”中,有个佳丽就叫李美娥。
只是,生不缝时,天高皇帝远,当时社会太封闭,外界信息又闭塞,稍微了几十里开外,就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大山深处的李家村,有一朵金凤花。
真是时也,命也!
佛说:若无相欠,怎能相见!
二十五岁那年,这透熟得像水蜜桃似的李美娥,有一天到幻村的一个亲戚家吃酒坐客时,在饭桌伸碗接饭时,不经意间,见着一位端着饭盆给她添饭的年轻伙子。
就在添饭与接饭的一刹那,四目相对,相互吃惊,互相都像是被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各自脸红心跳不已。
犹如唐代传奇《莺莺传》故事的开头部分,两人相见恨晚,一见倾心。
这个添饭的人,名叫孔云希,二十六岁,在县立学堂读过五年书,在幻村的年轻人当中,论长相,论文化都是出类拔萃的。
只因前些年母亲患病,为了省下读书的银两来救治母亲,才不得不退学回家耕田盘地。
尽管辍学归田已数年,但文质彬彬的书生气,从未因繁重的体力劳动而褪色。反而增添了几分憨态可掬样,才令李美娥春心荡漾,春意芳菲。
后来,孔云希家请办酒席这家女主人(李美娥的亲堂姑妈李云萍去提亲),故事到此,一点悬念都没有,早已耐不住寂寞的李美娥,还不等她爹她妈吭气,就一口答应。还说出:非孔云希不嫁的话来暗示父母。
两人结为一连李后,幻村人都羡慕不已,夸他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真是为幻村人的脸面,增添了不少的春光明媚。
从李美娥嫁到幻村后,她每走到哪里,鸟雀们见了后都不敢亮翅,那些平时放胆怒放的山茶花、马樱花……都低眉闭眼,逊色不少,许多年轻夫妇见了后,当晚不是抬龙,就是打干。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更为严重的事正在后面呢!
估计成千万的先知先觉的读者帝们,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
是呢,自从李美娥嫁到幻村后,这个色胆包天的胡小二,第一眼见着李美娥时,眼睛珠子就不会转。
于是,见一次望一次,见一次跟踪一次,见一次失魂落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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