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男孩儿收回不安分的大长腿,冷嗤道:“凭什么?你到底还想不想在这儿干了?”
孟襄眨眨眼,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将她当做在这里做工的佣人了,所以才如此趾高气扬。
但都什么时代了,工作不分三六九等,就算她是佣人,签了劳务合同,她没犯错,凭什么被开除?
找人代抄作业他还有理了?
男孩儿一身名牌,脚底的球鞋更是新出的限量款,家里肯定非富即贵,他又能自由出入景苑,孟襄猜测他应该是陆景奕亲戚之类的。
孟襄不猜测是他是陆景奕的儿子是因为陆景奕今年二十八,除非发育快到被送进研究室研究,他才能有这么大的儿子……
“我还真不想在这儿干了!”
孟襄慵慵懒懒地坐到餐桌的另一头,环着手臂,似笑非笑地隔着欧式长桌望着男孩儿。
摆明了在挑衅他。
最好这个男孩儿找人把她丢出去。
这样她就可以有借口搬出去自己住了!
不用跟陆景奕朝夕相处,想想就觉得开心~
“不想干了就滚!别在这儿碍小爷的眼!”男孩儿气的咬牙切齿。
该死的,还没有人敢这么跟他唱反调!
“我都不在这儿干了,你凭什么管我出现在哪儿?”
前世孟襄在家里是老幺,未成年之前调皮任性气人,她是一样不落!
气面前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还不是手到擒来。
快找人把她丢出去!快找人把她丢出去!
要求虽然有那么一丢丢贱兮兮,但是她真想搬出去自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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