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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势渐强,车窗模糊得如同毛玻璃,只能勉强看见外界的轮廓与颜色。后座有把大伞还搭件黑色西装外套,彭朗伸手一并够来,叫季长善披上外套,等一会儿下车,他绕过去接她。

季长善穿了双露脚背的平底鞋,路面虽无水,走了几步雨丝斜刮脚背,雨水不太凉。空气闷热潮湿,浸着皮肤表面,季长善由彭朗揽着肩膀,他左手撑伞,为了照顾她的身高,把伞打得很低。

上次他们一起在雨中走,还各自打一把伞。彭朗见季长善伞坏了,请她到自己的伞下避雨,她不想与他靠得太近,就说谢谢不用。那时还有些冷。

季长善登上几级台阶,屋檐淅淅沥沥地下雨,肩上外套淋了几朵雨花,其他地方都算干爽。她瞥向正收伞的彭朗,他穿件黑衬衫,半边肩膀浇透,湿漉漉的布料紧贴胸口,显露宽健的胸肌。

撇开视线,黑眼珠四处晃悠两下,季长善不知道为什么自个儿在想他身材挺好的。

彭朗拍一拍身上水珠,牵起季长善的小手往楼上走。

她的手纤长小巧,握在掌心里骨骼分明,稍硌人。彭朗喜欢牵她的手,待在她身边,心神得以安宁,仿佛找到一座小而坚韧的避风港。

彭朗第一次见季长善,是在五年前的某个春夜。那天下雨,她没拿伞,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快步走出来,拿黑色的西装外套盖在头上。

他做专车司机,等客人时抽了半支烟。季长善开门上车,闻到烟味儿呛了下,咳嗽几声。彭朗熄灭烟头,朝后视镜中瞥去平静的眼光,说声抱歉。

季长善颔首,算回应他的歉意。

她家住城西边缘,那片多为老式居民楼,七层一栋,外墙如同生锈似的破败。

住在那地方的上班族,通常挤地铁上下班,不会打专车。

彭朗并未在意客人的生活方式,缓慢发动车子,听她在后座敲起笔记本电脑的键盘。

哒哒,哒,不知怎地安静下去,三分钟悄无声息,忽而冒出一声吸鼻子的动静,十分细微。

车遇红灯,轻轻刹住,彭朗往后视镜中看去,季长善白皙的面颊上浮动一层水光,她那双眼睛不断向外涌泪,她的眼泪比旁人的颗粒大些,一颗一颗淌到下巴颏,又被她用手背使劲儿蹭去。

她努力盯着电脑屏幕,像逼迫自己冷静阅读,嘴唇咬得发青,再无多余的表情。

后座的手机震动起来。

季长善从包里翻出纸巾,抽了几张擤鼻涕,清两下嗓子接电话,有条不紊地跟上级汇报工作情况,趁对方说话的间隙,单手抽一张纸巾在脸上胡乱抹泪。

绿灯骤现,后面几辆车接连拍响喇叭。

彭朗敛回视线,脚踩油门,力度和往常一样轻缓,车子平稳起步,匀速开过远得没有尽头的大直路。

她下车时,跟彭朗说声谢谢,语气和脸孔甚平静,仿佛刚才的情绪崩溃全然是场梦境。

雨还在下,季长善拎湿透的外套盖住头顶,匆匆消失于暗夜。

之后的两年,彭朗再也没见过季长善。他偶尔会想起那个雨夜,下一秒又忘记。

一年冬末,外面下了场鹅毛大雪,积雪没过脚踝。彭朗要到西瓦台门口的朗郁体验店喝杯热巧克力,电梯坏了,只好步行下去。

走到第十二层,就从深长的楼梯缝隙中听见楼下有撞击声,哐当哐当的。

他稳步下到四楼,瞥见一个女人搬着体格庞大的行李箱,一阶一阶向上挪。

她个子小小的,穿件深蓝色大衣,面颊微红,也不知是在雪里冻的,还是搬箱子累的。

彭朗认出她的面孔,她长得英气好看,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他停住脚步,问季长善用不用帮忙。她抬眼瞧过来,眼珠黑得不见底。彭朗发现季长善不记得他们见过,因为她脸上毫无怔愣,只寡淡地回一句:“谢谢不用,我可以自己来。”

他从来不强迫谁做什么,听她如此说,点了下头继续走自己的路。

彭朗那时没想过自己会同季长善结婚,后来的三年,有无数个夜晚与她在专车上打照面,她再也没像第一个雨夜那样噼里啪啦地掉泪,甚至一天比一天雷厉风行,强大得使彭朗疑心那次见面确实是场虚幻的梦。

和这样一个女人结婚,她独立不依附,就不会造成爱的负担。

彭朗很早就不再爱谁,女人于他而言并非必须,如果不是他父母逼婚逼得太紧,他不会跟任何人步入婚姻。

结婚以后,季长善并没有让彭朗失望。她比他想象中更独立更坚韧,有那么几次,彭朗凝视季长善的面孔,几乎要脱口而出:“你比我预期的还要好,实在很适合当太太。”

后来与她同屋而眠几次,偶尔两三个清晨在一阵啜泣声中睁开双眼。她躺在被窝里,缩成一小团,眼睛是闭着的,眼泪顺着鼻梁骨碌碌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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