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朗气清,
连绵青山有云雾缭绕,起伏走势隐约间似是云龙翻滚,颇有意境。
山间小道上,一辆马车缓缓驶来。
“方大哥,要是我没记错,这条路我们半个时辰前好像才走过啊?”
“老李啊,你其实可以去掉好像两个字。”
“那怎么办啊,方大哥?”
“慢慢走呗。”
“唉,早知道昨晚点火烤鱼之前就应该先看清楚,这地图也太容易点着了!”
天气不好,没有太阳。
以方譬的野外生存能力,基本是分不清东南西北,至于李莫愁,呵呵!
不知走了多久,方譬只能依靠肚子的饥饿感判断,应该快到中午。
“好香啊,老李你闻见没有?”
又吸了两下鼻子,方譬继续说道:“是个高手在烤鸡!”
李莫愁好奇的问道:“方大哥你怎么知道是高手?”
“因为普通人不会闲的蛋疼到深山里来烤鸡。”
寻香找去,
破衣破鞋,可惜没有破扇子。
老者一身衣服打满了补丁,须发皆白,正手持烧鸡准备大快朵颐。
察觉有马车来到,不由得转头看去。
方譬看了看插在旁边的碧绿竹杖,径直走向那老者。
“吃鸡呢!”
“。。。”
“什么鸡啊?”
“。。。”
“你这鸡保熟吗?”
“。。。”
打量了方譬一眼,老者伸手撕下一根鸡腿递了过去。
方譬接过,然后勃然大怒:“看不起谁呢!我们可是两个人!”
本想出来打个招呼的李莫愁,立刻缩回了车厢里,自己虽然有些天真,但这张脸还得要,就不掺合了。
老者倒是哈哈一笑:“小子,你倒是有些意思啊!”
“我姓方,车里那个傻丫头姓李。”
“老叫花子姓洪,排行老七。”
介绍简单,对话干脆。
没了那些腻歪的外交辞令,一老一少反倒是更能聊的下去。
李莫愁嘴里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出来分了那只烤鸡。
量不大,将就着对付一下。
事实证明,阅历足够丰富的人办事还是稳妥的。
在洪七公的带领下,三人走了不过半个时辰就看见了小镇。
规模不大,但饱餐一顿顺便休整一番足够,一路特地劫富济贫,方譬现在身上也有个七百多两银子。
不差钱!
一家客栈大堂,
方譬和洪七公坐在南北角,桌上几道小菜一壶酒,味道尚可。
方譬唯一令洪七公嫌弃的地方,就是不喝酒。
按照他的说法,男儿不喝酒,白来世上走。
但方譬不喜欢,还是肥宅快乐水更适合他,可惜他很久没喝过了。
“哒,哒。”
脚步声自楼梯处响起,方譬抬眼看去,脑海里只有惊艳二字。
长年生活于墓中,本就白皙的肌肤经过温水滋润,平添几分娇媚的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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