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蓁蓁一开始没有代入到小说里面去,是因为原主在小说中,只是一个不配有名字的小炮灰,只用秦氏代替。
书中描述大反派这一段往事时,因为不是主剧情,所以只用了几百字。
苏斌因为长得太好看,十六岁时不幸被花痴女秦氏看中,并且强行嫁给了他。
但他因为讨厌秦氏,一直不和她同房,住在书院两个月不回家。
秦氏回家哭诉,她的四个哥哥想了一个办法,谎称苏斌的六妹病重,骗苏斌回家讨说法。
不料在苏斌回家这一天,秦氏不小心在院子里磕死了,她的四个哥哥刚好上门,认定她是被苏斌一家人害死的。
秦氏兄弟要打杀苏斌为她陪葬,苏斌的二哥和弟弟妹妹自然是护着苏斌。
结果在混战中,秦氏的二哥被苏平在腰间盘上刺了一刀,几乎没命,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过,一直都躺在床上。
苏平也因为伤了人怕吃官司,不得不逃亡在外,最后进山做了土匪头子,带着手下烧杀抢掠什么都干,后来被男主干掉。
秦家吃了大亏,又不能定苏斌的罪,只能是要求赔偿。
苏斌被迫将钱家村的房子和地,全部赔给秦家,带着弟弟妹妹在县城租屋住。
他除了在学院读书外,还要给书店抄书,给人作画赚钱养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五弟苏丞本来喜欢种地,地没了后在县城无所事事,结果交友不慎做了小偷,被人抓住活活打死。
四弟苏清本来在县城的戏班做学徒,学徒期间管饱,没有工钱。
但是,苏清很快就发现,他在那场混战之中,被秦氏兄弟踢坏了命根子,导致他后面直接不能人事,心理因此扭曲,成了一个变态。
苏宁要好些,苏斌得势后,她就成了千金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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