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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庆很忙。

和所有第一次进城的土豪一样,他最大的任务就是买买买。

事实证明男人疯起来就没女人什么事了,两天时间里,郑庆和熊大熊二逛遍了南城北城东街西街,花钱如流水,终于买齐了郑广给的清单上的物事,什么针头线脑、胭脂水粉、绫罗锦缎、珠钗红烛……郑庆自己都记不得买了多少。

屡次路过锦缎铺的时候,掌柜都会站在门口,含情脉脉的注视着这伙人傻钱多的乡下人,那眼神好像在说:“小帅哥快来玩呀,人家这里什么货色都有,包你满意……”

不过郑庆终于研究懂了清单的内容,哥哥嫂嫂是在准备婚事了,不知道林充的妹纸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会不会脑袋一热走马琉球,在婚礼现场来个二女争夫。

造孽哦,于是他又默默地多买了一份。

就算到时候用不上,家里还有一个徒弟呢,偶尔拿点胭脂水粉作为学业奖励,才能在枯燥乏味的学习生活中激发她学习的激情。

这几天她有没有把学业落下?有没有被欺负?有没有……长大?

作为老师,郑庆操碎了心,有些想她,还有……小白兔……

带着全身上下挂满东西的熊大熊二,郑庆回到了林府。

林充专门给他安排了一个小院作为他在泉州的落脚地,对此郑庆很感激,相比脚店和船上,林家既舒适又安全,还有漂亮的丫鬟伺候……洗澡,想什么时候洗就什么时候洗的那种。

林充把郑庆唤到了前厅,林家的掌柜正在汇报采买的情况。

在林充的嘱咐下,世家大族庞大的能量被充分动员了起来,短短两天,林家的掌柜管事就联系好了郑庆要的货源,连硝石这种军需品都弄到了几千石,当然泉州城里是没有这么多货的,需要从兴化军、南剑州运来,最少也要十天半个月天。

林家甚至买通关系搞到了上千匹本该送往北方前线制作帐篷的厚麻布,质量完全不逊于后世的帆布,这让郑庆大喜过望,有了现成的,就不用再废周章找织布作坊了,从纺纱到成布,没一两个月功夫根本搞不定,郑庆他们等不了。

见郑庆喜形于色,林充图穷匕见:“贤弟,看在我帮了你们这么大忙的份上,明日的诗会……”

郑庆如同前日一般严词拒绝了。

他就是个海贼,当贼最重要是什么?低调啊……那种又想做贼又想出名的,下场普遍都很悲惨,判十三年都算少的。

又当又立的事,郑庆不准备干,倒是林充孜孜不倦的态度让他有些疑惑。

“林兄为何非要让我参加劳什子诗会?你觉得蛟龙寨的人去那种场合合适吗?”

林充目光深邃:“贤弟也知我没有诗才,每每这种场合最是难熬,你我既是通家之好,替为兄分担一下不是理所当然之事?”

无论悲伤还是痛苦,都不可能分享给了别人自己就减半,情感这东西没有守恒定律可遵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两个人一起受罪。

郑庆觉得一个人的悲伤好过两个人的痛苦,对着林充婉言劝道:“其实小弟今天从苏三那又得了首新诗,我思来想去,还是送给林兄比较合适,至于诗会……”

不提苏三还好,林充早已从苏四狗口中得知苏三是个什么货色,听到这位“大诗人”的名字就勃然大怒,糊弄人都不待用心点的,非要用一只狗来刺激人,换个猩猩猢狲不行吗?

阴晴喜怒在脸上流转了一遍,林充也玩起了套路:“贤弟此行仅仅带了两艘海船,所购之物怕是运不回去,我家仓房又没有空闲,不若采购之事先缓缓?”

郑庆:“……”

…………

孔五德觉得自己高估了蒲家的面子,更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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