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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当大哥的实在是无能。

俗话说长兄如父,他顺利结婚生子,非但没有帮衬弟弟妹妹半点,反而一再拖累弟弟。

妹妹结婚的时候,就头上扎了一根红绒线,非但没有嫁妆,他这个当大哥的,连给妹妹置办一身衣服的钱都没有。

妹妹委屈的直掉眼泪,自结婚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次见到了三年都没有见过面的妹妹,他羞愧的连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

就连弟弟结婚,没有钱帮衬弟弟不说,想着帮着出点力气,也被赖丽花拦挡着。

只要提这茬,老婆就会胡搅蛮缠,说他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打着过来帮着二弟的旗号,好跟离婚的田兰芳私会。

他不敢招惹大肚子老婆,万一真有个好歹,他无力承担这个责任;他更不愿意因为这事,让田兰芳跟二弟不好做人。

他这个当大哥的,俨然成了吃闲饭的。

婚事是唐月家里操办的,请客吃席也在唐月家里,结婚后还得在唐月家里住,搞的建宁就跟当了上门女婿似的。

按照村里的规矩,家里有两个儿子,应该平分父母留下的财产;他爹娘走的早,所谓的家产,也就是现在居住的三间屋子而已;按理说应该给老二一间半房子,可这话,他只能是在心里想想,连提都不敢提。

照着赖丽花贪婪守财抠抠搜搜的性格,要分房子,那是要她的命;加上她现在身怀六甲,更是不敢招惹她。

看一眼坐在中间桌子上,梳着两个小辫子,身穿一件大红毛衣,同客人不停说笑的田兰芳;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位,穿着脏兮兮衣服,头发油腻的打着结,只顾疯狂往嘴里塞着菜肴,如同饿虎下山,形象毫无的老婆,李康宁心里像是吞了黄连一般苦涩。

这就是命。

长长叹息一声,眼角的余光再次不由朝着田兰芳的方向看过去。

唐月起身敬酒的功夫,陶金叶拉着邱红梅说着话。

“红梅,王大福家的开顺一直盯着你看呢,你说,是不是王开顺看上你了?”

“你快拉倒吧,他王开顺看上我,我还看不上他呢!”

邱红梅压根就没有当回事,笑嘻嘻夹着菜大口吃着, 两杯香槟下了肚子,原本黑皮的脸成了健康的黑红色。

“邱红梅,你真能说大话!我这么英俊潇洒的青年,追我的姑娘都排着十米长队,你还看不上我?”

王开顺充分发挥把妹的本事,瞪大了一双眼睛,不眨眼的盯着邱红梅看。

还是第一次有姑娘当面这么说他,这倒是挑起了他的征服欲。

他整日在县城里混,穿衣打扮做派都学县城青年那一套;上身穿一件鸡心领毛衣,下身穿一件咖啡色肥大的老板库,留着郭富城式的大背头,头发打了发蜡定型,发出一股浓郁的香水味道。

加上本来五官就俊秀,别说,还真有点郭富城的派头。

虽说都是一个村子住着,他同邱红梅私下里并没有多少来往,更没有如此近距离接触过;他只知道村里有这么一个手大脚大能干的大闺女,却是没有仔细看过她的模样。

邱红梅肤色黝黑,浓眉大眼,眉眼之间自带一股英气,浓密的睫毛,如同一把倒竖的扇羽;眨眼之时,一双乌黑的眼珠闪耀着调皮灵动的光芒。

黑牡丹。

他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这个词来。

因为多喝了两杯的缘故,两朵红晕飞上脸颊,更是增加了一份妩媚,一时风情万分;咧嘴哧哧傻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白皙好看的牙齿,倒是别有一番风韵。

她身上散发着一股憨憨的美感,同城里那些描眉画眼,说话嗲声嗲气的姑娘相比,多了一份原始的自然美感;豪放直爽的性格,更是深深吸引着王开顺。

他的心砰砰乱跳,他喜欢上她了?

爱情这玩意,谁能说的准呢?

一见钟情就是这个意思吧?

王开顺傻愣愣看着邱红梅,脑海里浮想联翩。

“王开顺,看傻了吧?放心吧,红梅说了,她看不上你!”

看到面前这一幕,陶金叶心里酸溜溜。

虽说王开顺不务正业,可他家庭好啊!他老爹开着拖拉机,平日里到处拉活赚钱,那可是捡钱的买卖!村里都说,山前村唯一的万元户,就是他王大福家。

听说王大福,有意攒钱在县城买房子;因为王开顺喜欢在县城游荡的事情,还想着给王开顺在县城找工作,户口都准备迁到县城去了。

他王开顺有不正干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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