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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的两尖矛无法收入储物袋,用一块布包了起来,背在背上。刘云谲的飞剑收入了丹田之内,金戟化为寸许长短,被他贴身收了起来。所以从身形判断,只是两个普通的少年,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

冬至一身黑色的衣袍有些显眼,质地匀称,光鲜细腻,看上去倒也算是有几分贵气,只是样式古老了些,吸引了不少人好奇的目光。

刘云谲身上的衣衫则有些破烂了,血迹斑斑,若是配上一柄杀气腾腾的兵刃,说不定还会让人害怕几分。但如今却是如同讨饭的乞丐,来往的行人仿佛能闻到他身上的臭味一般,紧紧地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之色。

城门下懒散的边兵既不阻拦二人,也没有人出来收取什么费用,似乎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冬至二人自然看出了来往众人嫌弃的目光,也懒得跟这些不相干之人辩解什么,直奔一个成衣店。

这般穿着虽然是有些特立独行,但对二人来说,这身上的一枚枚破洞,无异于是珍贵的勋章,是自己竭力战斗过的证明。可对他人来说,却是又脏又臭,避之唯恐不及。而若想融入大众,便需要磨掉这些棱角,削去这些不同之处,泯然众人。

由此可见,在世俗的压力之下,即便想要保留什么独有的特质,也是一件需要莫大勇气之事。而真正的英雄侠客,或是所谓的“圣人”,在旁人眼中,也不过是一个怪人罢了。

冬至悄然从储物袋内掏出一只金簪,这金簪自然是奢香夫人的遗物,他并不知道价值几何,只是觉得异常精致,想来买几件衣服应该足够了。

随便试了几件,在店老板怀疑的目光之下,冬至掏出了这支金簪,当做钱币付给了店老板。店老板放在嘴边轻轻咬了咬,顿时眉开眼笑的说道:“二位贵客且稍等,小的这就去给二位换开,绝对童叟无欺的!”

说完,便一溜小跑离开了店铺,左拐右拐,来到一家颇有名气的当铺。生逢这等乱世,自然是黄金白银才是等价之物,字画瓷器虽然也有不少人收藏,却是难以流通,需要等待合适的机会。当铺与拍卖行的存在便成了理所当然。

等店老板一拿出这支金光闪闪的簪子,当铺掌柜便顿时呆住了。他可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对这等黄白之物颇有研究,更是一个对工艺颇为狂热的艺术家。这金簪虽然乍一看去没什么出奇之处,但凑近了看去,其上的花瓣栩栩如生,丝丝脉络清新自然,浑然天成。

前些天便有一个樊家之人找到他,说樊家老夫人寿诞将近,要准备一件颇有面子的大礼,跑遍了城里所有的当铺,再三叮嘱掌柜一定帮他留意,无论多高的价格,都要给他留着。掌柜悄悄遣出一个青衣小厮,嘱托一声,便走到了台前。

掌柜给他以金价换成银子,签了死契,足有五十两。成衣店老板自然不懂这些道道,便开心的抱着一堆白花花的银锭离开了当铺,回店的途中还悄悄地拿出几锭银子,藏了起来。

冬至二人也没有计较这些,穿着一身干净却不算奢侈的崭新衣衫,离开了成衣铺。一路上,二人边走边买,直将身上的银子花的差不多了,才背着两个硕大的包裹,开心地踏上了回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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