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最近听说,不止是帅,而且武力值了得呢!东新与洪星的两个红棍,被他一人,就给拦下了。一人握住两个红棍的拳头,对方一动都不能动。这种实力,简直是太厉害了。”
“雷哥简直就是我的男神。”
“这间是雷哥的酒吧!有的时候,雷哥从这里经过,可以看到。”
“说实话,只要看到雷哥一眼,我就能激动地整晚睡不着觉。”
……
朱因听着自己的同学们一个个如此对林雷着迷,她倒是不以为然。
不就是一个混社团的嘛。在她的眼中,混社团的没有一个好人。
在整个港岛的社会风气,都是这些混社团的给搞坏的。
还有,之前她爸爸有个商业伙伴的女儿,就是被一些坏人给绑架了。
哪怕是人家付了钱,最终那个女孩还是被杀了。
所以,朱因现在见到什么混社团的人,都非常的害怕,也非常的瞧不起混社团的人。
这也是她从来不到这种地方来的原因。
“我看啊,你们一个个的,都说的太夸张了吧!哪里有人这么完美?一般传说这么完美的人,都是因为心虚而做的虚假宣传。这种人啊,其实是外强中干。我最瞧不起这种人了!”
这时,坐在角落的傻强,对这个稚气未脱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的女孩产生了兴趣。
肯定对这种地方不熟悉,容易控制。
傻强打开一瓶酒,喝了一口。
又倒了一杯,跟着兄弟们勾肩搭背。
装醉地走了过来。
“小妞,来,赔大爷喝一杯。”
朱因看到这种人,自然是不想搭理:“我不会喝酒!”
傻强装傻充愣道:“你不会喝酒,骗谁呢!到这种地方来,不就是来喝酒的,你说你不会喝酒,骗谁呢!你不知道吗?酒吧的规矩,别人找你喝,你不喝,就是不给面子。你要是不给我面子,我就要教训你,打你的皮股!”
朱因看到这样的情况,简直就是感到有些个恶心。
这种地方,果然是不该来,这么乱,酒吧的人也不管一管,太让她失望了,她站了起来说道:“我说不会喝就不会喝,小芳,我们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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