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里成亲的年龄,到那时她也才二十三四,正值韶华,享受生活才刚刚开始。
宋欢从梁大勇手里接过阿弟,见到主家都还忙着,也不上前话别,只让梁大勇带句话给泪包少年后,就带着阿弟趁着天色赶紧回家。
宋欢没有打包什么,回到家一边跟傅渊之说吃席的情景,一边就着傅渊之煮剩下的红薯粥喝了起来,她和阿弟都没吃饱,如今胃口也越来越大,都是长身体的年纪,宋欢只想吃饱,不能半夜再饿醒来。
傅渊之看着一连吃了两碗的宋欢,笑着说,“再有下次可以先在家里吃了再去。”
宋欢和阿弟忙不迭低头。
宋欢说道,“有经验了下次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宋欢没吃桌上的米糠饼,那东西她一时半会儿的吃不下,所以她直接就没拿。
宋欢觉得她还是得努力挣钱,最起码衣食住行,还有阿弟的学习都不能亏待了,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全家奔小康。
第二天,宋欢背着猎物,手里提着麻袋,又踏上了去镇上的路。
累计了十几天的量,收获当然也算可以,野鸡五只,野兔八只。
这次依然是按之前的价收,五只野兔二百七十五文,野兔总重量为三十九斤,收入总计五百八十七文。
宋欢从食肆出来就直接去了书肆,五刀纸直接让今天的收入缩水一大半,五百八十七文扣除三百五十文,剩下两百三十七文。
最近油灯用的比较快,毕竟天黑的快了,宋欢又买了一斤肥肉,两根筒骨,屠户照例还是给她送了两根。
还买了两串糖葫芦,还有固定的二十斤米,结余还剩下一百三十五文。
宋欢把东西塞好,路过包子铺想了想,又买了六个馒头,她路上吃了一个,剩下的留着回去。
如此,她的结余从一百三十五文变成了一百三十二文。
宋欢出了城门还是如往常一样往回走。
不多会儿就见一个身影在慢慢往前赶路,身着一席浅云色书生打扮,身背箱笼。
箱笼是为了书生在户外行走便利,模仿背篓的设计,增添了背带。考虑赶路不免日晒雨淋,就在顶部挑出两杆,用以绑缚苫shàn布,增加了顶棚。
男子年纪不大,应该跟梁大勇差不多,十五岁左右。
身上的衣裳因为赶路不免有些皱巴,碎屑,面上因为赶路泛红,额头冒着微汗。
他也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过头,面上有些疑惑不过瞬间就恢复,见宋欢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还脚步稳健,不见喘气,面色有些尴尬,不过也没吱声,停下侧身让宋欢先行,谨遵男女有别的礼节。
宋欢也不客气,村里人她不是特别熟,而且又是女儿家,突然跟一个青壮少年打招呼,别造成没必要的误会。
而且,这个少年还是读书人。
不是她想太坏,而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都是金饽饽。
别到时候让人父母知道了,还以为自己想攀附他们,闹的一地鸡毛。
而且,根据她所了解的情况推理,这少年要么是里正家的公子,要么就是跟傅渊之有渊源的那一家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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