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是馆主了,”老板娘微微摇了摇手,“你们要相信‘他’,才有希望活下去。”
年轻人的笑容似乎更加灿烂了些,“放心吧,他交代的两件事:杀掉那个兔族人,把内奸的脑袋给魔族,我都做办好了。”
老板娘赞许地点着头站起身来,指缝间隐约落下了一些灰白色的粉末,“等回到赤水湾,我会说服元老们让他来继承这个位置。”
莉迪亚的意识逐渐迷离,模糊中似乎看见老板娘拿着一把剔骨尖刀慢慢靠近。
不知昏睡了多久,当莉迪亚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一个头上长着鹿角的少女正在她身旁咀嚼阑树果。果子的褐色浆汁染满了她的嘴唇,仿佛是刚吃了一大口泥巴一样。不过她倒是不在乎这些,只是冷淡的看了莉迪亚一眼,“呦,醒了?”
莉迪亚挣扎的动了动,惊讶的发现她的手脚已经能有了轻微的动作,虽然还使不出力气,但如此惊人的愈合速度,令她十分惊讶。
“是不是觉得你的腿好的挺快?”鹿角少女朝墙边努了努嘴,“那些废料在那边,老板娘给你换了新的骨头上去。”
莉迪亚顺着她的指示看去,只见几根断裂的大骨赫然堆在地上!
“老板娘是红馆的圣女,医术可厉害了,只要你还没死,她总有办法治好你的。”鹿角少女炫耀起来。
听她这么说,莉迪亚有些局促不安,“我恐怕付不起赎金……”
在这个世界人命几乎是明码标价的,赎回一个骑士需要三千金币,而她这样带有公主头衔的至少要五千金币。
莉迪亚小声解释:“我和家族已经断绝了关系……所以我……”
“不笑不准收取赎金。”鹿角少女笑道。
五千个金币并不是小数目,一个绑匪团伙怎会放过这个机会?莉迪亚张大了嘴巴仿佛能一口塞进二十个阑树果,“你说的‘不笑’是……”
“是个人,是最聪明、最强大、最厉害的人,是红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馆主,能带领我们胜利的馆主。”鹿角少女支着下颌,眼睛里似乎有了光芒,“不过他是个怪人,从来没人家见他笑过,我所以就喊他‘不笑’。他好像很满意这个名字哦!”
说这话的时候,少女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得意的神色,显然她便是这个称谓的始作俑者:“小你一定不敢相信,我们五十几个人就打败了那么多冰狼骑兵和那么高大的恶魔。要不是不笑大人不准我们干掉那个最大的机甲,我早就一箭把它射爆了!”
莉迪亚巴眨了好几下眼睛,强忍着拆穿眼前这个吹牛大王的冲动,从脑子里翻捡出几个神都贵族赞美射手的评论来:“感谢您的神箭带来胜利的曙光……”
这马屁拍的极为受用,鹿角少女自豪地拍着胸口,“我就是红馆最伟大的神射手芬克斯,箭无虚发的芬克斯!你知道吗?在我们族语里,芬克斯还是好运的意思。”
按照这个世界的礼节,莉迪亚应该起身行礼并介绍自己的名字。可惜她现在手脚还被魂术木枷固定着,无法动弹,只能尴尬地躺着说话:“勇士芬克斯,幸会,我是……”
她刚开口,门口突然弹出年轻人俊朗的笑脸:“你是神都北郡司马爵士的第五个女儿,神都武圣的关门弟子,圣殿十字军第八席,擅长骑术与火药,人称枪火公主的莉迪亚。”
年轻人如同吟游诗人般滔滔不绝:“这位公主虽然战功赫赫,却不受大祭司青睐,只管理了一支仪仗团。但她单枪匹马突袭魔族大营,枪刺祭司、剑劈三将、炮轰督军,杀退魔族五路人马,营救两城贫苦人民的故事早已传遍六大王国。现在酒馆里的吟游诗人若不会讲枪火公主的故事,别说要到钱,怕是先得挨顿打。”
这番吹捧早已把莉迪亚的作为夸大了数倍,她脸上不由微微发烫,“您恐怕认错人了,这说的应该不是我……”
“认错?他认错了亲妈都不会认错‘枪火公主’。”芬克斯嫌弃的看着年轻人,“快滚,不笑已经说过好多遍了,其他人不准靠近这个房间。”
年轻人嘿嘿笑道,“为了看看公主,你可以把我当成个蚯蚓。”
芬克斯嘴巴上占不到什么便宜,一气之下用果核砸了过去,“看过了,活的。现在这条蚯蚓可以爬走了吧?”
“那也不行,”年轻人坏笑道,“我还要给公主带两个消息。”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吗?”芬克斯早已熟知他的套路,“先说好消息。”
“抱歉,这次的消息里只有:坏消息和更坏的消息。”
芬克斯闭上了嘴,扭头看了眼莉迪亚。莉迪亚早已习惯了命运多舛,闭上眼叹了口气,“先说最坏的吧。”
年轻人伸出了一根手指:“第一:不笑知道你是个穿越者。”
莉迪亚的还没来得及说话,芬克斯已经像中了箭一般跳了起来:“你说什么?她是……”
年轻人并不回答,只是又伸出一根手指:“第二:他已经来了。”
说话间一件黑色的斗篷如鬼魅般出现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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