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我要离开的时候,我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铁器特有的金属响动震得我脚尖微微发麻。
我低头一看,是半截镰刀状的东西,只不过要比镰刀长不少。
这东西叫戈,是最古老的冷兵器之一。
通常来说,在古战场的时候,戈士一定是冲在最前面开路的。
我将其拿起来,轻轻扣了几下上面的铁锈。
只是轻轻扣了几下,我就知道找到了宝贝。
这种上年代的东西,因为空气的氧化和湿气的侵蚀,生出的锈迹呈片状。
而戈上的铁锈,完全扣不动。
这就说明,这不是锈迹,而是血液!
这是实打实见过血的好玩意!
我前后拿着两个物件,和老板好一通讨价还价,最后给他磨叽的实在不耐烦了,也只能把价格放低。
我俩抬着硕大的梳妆台,一直到了茶馆,三儿才长长出了口气。
“我的妈的,演了一晚上哑巴,终于能说话了。”
说着,他转身从屋里拿出一块抹布,我赶紧给他拦了下来。
“别擦,千万别擦!”
他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把抹布放下。
“你今天在那比比划划的,跟老板说的是什么啊?”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
“你说的,应该是我把手伸进袖子里吧?”
“对对对!”
其实,那是最古老的交易方式。
买卖双方把手伸进袖子里,我在他手上写个“吉”,代表着我要买大凶之物。
之所以这么写,其实就是为了讨个吉利。
而他捏我拇指关节,表示一口价;我捏在他小拇指,则代表我会砍价,但不会太多。
这种交易方式最大的好处是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不会被旁人听去。
我一面解释着,一面把镜子摆放好。
按常理来说,没人会把镜子正对着大门,可我偏偏反其道行之。
而那半截铁戈,被我正好悬在了房梁的正中央。
这叫头顶悬梁,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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