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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饭,孔方便让小翠陪到后院猪圈走走,他想了解一下大兴朝人是怎么养猪的。

如果可能,他想在清河县大力发展养猪业,实现区域性猪肉自由。

猪倌老宋,四十出头,身强力壮、赤脚粗衣,脚板上沾着猪粪,粗衣上沾有猪食渣。别看他一身肮脏,但是在县衙所有下人中,他身份是最高的。

人凭猪贵。佣人们都认可他高人一等。

平日走路如风的汉子,如今坐在猪圈边闷闷不乐。前些天老爷下令宰了一头大肥猪,他连猪毛都没捞着,全喂了县兵营那伙丘八。

但他是敢怒不敢言。

别看他长得粗憨,其实心窍还算玲珑。他明白自己能当上县衙猪倌,不是因为自己长得帅,而是因为自己是前知县朱达昌的正房的姨妈的大姑姐的女婿。

新知县上任差不多十天,他从来没踏进过猪圈半步,甚至两人都没见过面。

老宋嗅到一丝危险,猪倌的工作极有可能不保了。

失业的危机困扰着他,让他患得患失。

他习惯了城里的生活,更习惯了每次回村,村民们腆着脸巴结自己的日子。

可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朱知县被山匪砍了头,新知县跟自己非亲非故,他凭什么留用自己呢?

唉!

虽然城市套路深,但他仍然不想回农村。

不想回农村,城市又没立足之地,若大一个清河县城容不下他一个乡下人。放眼望去人生路漫漫 完全没少而头绪。

沉重的挫败感让他身心俱疲。

“老宋。”

他抬头,看到是小翠,他垂下眼睑。就在眼睑下垂之际,他似乎看到一道闪光,知县老爷光临猪圈了!

老爷没来,他患得患失。

当老爷出现了,又惊得他浑身僵硬。

“老……老爷……”

他磕磕巴巴说不出话。脑子却在快速飞转,臆测着老爷此行目的,心里暗念佛主保佑,老爷千万别让自己下课。

“老宋,别紧张,坐好,坐好。”

孔方尽量让自己显得亲善一些。老宋年纪比自己大了两轮,沧桑面容让他想起自己前世的老爸。

老宋似乎听到“咚”一声巨石落地的声音,胸腔被砸得有点痛,但是他选择性忽略,双膝着地,纳头便拜。

“宋老四叩见老爷!”

孔方伸手想扶起他,但是看到他指甲黑乎乎的,似乎沾有猪粪,他立即改扶为摆手。

“老宋,起来,你老爷我不喜欢这套俗礼。”

老宋仍然坚持磕完三个响头才起来。他拉来一条板凳,用袖子擦了几遍,连擦还边张嘴吹气,吹走灰尘。

孔方最终盛情难却,撩起官袍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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