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予桉听了这番话不由对沈兴旺刮目相看,这少年的性子和他母亲一样善良正直,这种品质可是很难得的,尤其原主又不是什么好人,在村子里名声坏得很,肯这样善待她的人可不多。
沈氏见沈兴旺这样回答,也就没话说了,冲屋里喊了一嗓子:“昔昔好了没?别让你兴旺哥久等。”
“来啦。”
随着声音沈昔花枝招展地从屋内出来,一眼瞟见沈予桉也是愣了一下。
沈傻子分明不会游泳,不知道昨天为什么没被淹死,今天还要跟她同坐一辆牛车,真是倒霉。
沈予桉看都不看她,好像不认识她似的,开心地和纪风翻花绳,沈昔剜了她一眼,坐上牛车。
沈氏不放心地叮嘱了几句,牛车便开始动起来。
沈昔一上车就绷紧了神经,做好了掐架的准备,她昨天把沈予桉踹进湖里,今天可得防着别被她踹下牛车。
奇怪的是沈予桉今天安静极了,开始的时候和那拖油瓶翻花绳,后来拖油瓶累了趴在她腿上睡着了,她就望着远处的风景默默地沉思,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沈昔巴不得沈予桉不找茬,她也不想掐架,今天打扮得这么艳丽一打架不就完了么?
沈予桉的注意力根本不在沈昔身上,边看风景边美滋滋地盘算百年山参能卖多少钱。
五百两银子有吗?没有五百两二百两总有吧?买房子的钱肯定够了,到底把房子买在哪呢?还是说把钱跟纪寻分一分,大家好合好散各奔东西分道扬镳?
美滋滋地想了一路牛车就进镇了,也就半个时辰不到,进了镇之后沈昔就先下车走了。
纪风睡了一觉也醒了,揉着迷糊的眼睛:“嫂子,到镇上了吗?”
“嗯,到了。”沈予桉回答,随后跟沈兴旺道,“兴旺哥,我要去镇上的药铺卖药材。”
“好。”沈兴旺应了,把牛车赶到了镇上的保和堂门口,“你去吧,我在这儿等着。”
“谢谢兴旺哥。”沈予桉下了牛车,抓过背篓,叮嘱纪风,“阿风在车上等着嫂子,嫂子一会儿就回来。”
“嗯。”纪风听话地点头,睡了一路还有些犯困。
沈予桉背着背篓进了药堂。
药堂的伙计和沈予桉一般大,挺和善的,也没有因为她衣着寒酸而轻看她,笑着上前:“姑娘拿药?”
“不是,我是来卖药的。”小悠说着把背篓放下来,拿出几颗田七和重楼,“这些能卖多少钱?”
伙计看了看,直接给了个公道价,“这田七和重楼不错,一共能卖二十文。”
沈予桉对古代的货币也没什么概念,但觉得这个伙计是个老实人,应该不会欺骗她。
“好,那卖了。”
“好。”伙计应了,收好药材去取钱。
沈予桉从背篓里把包山参的布包拿出来,正准备打开,突然发现布包被老鼠咬了一个大洞。
我去,什么情况?
沈予桉提着一颗心把布包打开,卧草!百年山参竟然被老鼠啃得差不多了。
山洞简陋东西没处放,昨晚把山参包好后不方便进空间,就直接放在角落里的凳子上,不知哪只老鼠成了精,把她的百年山参啃得就剩下一张皮吊着几根须须,呼该死的老鼠,补不死它!
“姑娘,这山参……唉,太可惜了。”伙计拿着钱过来时看到这情形,也是替沈予桉狠狠惋惜了一把,“瞧这须子?这要是没被老鼠啃的话,最少能卖三四百两。”
沈予桉也是心痛肝痛啊,她的钱全喂老鼠了,还有比她更倒霉的么?
“那,剩下这点,还能卖么?”沈予桉可怜兮兮地望着伙计。
“姑娘稍等,我去请掌柜的来。”伙计做不了决定,说完往后堂去了,很快一位矮胖的中年大叔从后堂出来,边走边盯着沈予桉手里的山参,边叹气边摇头。
“唉,姑娘这运气……到底算好还是算坏呢?这颗山参应该有百年以上了,可遇不可求,可却被老鼠啃了……还真是,难得一见啊!”
沈予桉难得有心情打趣,“可不是?这可恶的老鼠啃了我的百年老山参,估计得飞升成仙了。”
掌柜的见她这样豁达不由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剩下这点,姑娘可要卖?”
“卖。”沈予桉耸肩,“总不能拿回去喂老鼠。”伙计差点被逗笑。
掌柜的也笑了:“那我出个价,姑娘瞧着要是能卖就卖给我,十两银子。”
几百两变成十两,沈予桉此刻的心情就像中了一千万彩票没去领,但十两掌柜给得也够多了,就那两三根须须而已。
“卖了,谢谢掌柜的。”
“好。”掌柜的其实也没挣什么钱,拿这些须须入药的,吩咐伙计把人参拿了,随后亲自把两锭沉甸甸的银子交给沈予桉,并且好心叮嘱她:“姑娘拿好了,钱财切记不可外露。”
“嗯。”沈予桉双手接了,冲掌柜的躬身道了谢。
心情也是挺激动的,这可是她在古代赚到的第一笔钱啊!整整十两银子,冰凉冰凉的两大锭!还是在她身无分文的当口得到的,想想老天爷对她已经不薄了,她不贪心!
正乐呵呵地准备用那块被老鼠咬破的布包银子,掌柜的见她连个包袱都没有忙又送给她一个,这让沈予桉十分感动。
“掌柜大叔您贵姓?”沈予桉把银子包好放进背篓里,恭敬地问掌柜的,心道将来若要施展医术,一定找这位大叔合作。
“免贵姓白,姑娘呢?”掌柜也觉得这丫头有趣,随口一问。
沈予桉忙郑重回答:“我姓沈,叫沈予桉,谢谢白掌柜。”随后冲掌柜挥了挥手,背着背篓出了药堂。
她爬上牛车,对沈兴旺道:“兴旺哥,这样要你等多耽搁你的事情?要不你去忙你的,回去的时候我们在镇门口会合吧?”
沈兴旺忙坚决地摇头:“这怎么行?我说了要照顾好你们那就一定要做到,你接下来要去买些什么?兴旺哥带你去买齐了,再办我自个儿的事。”
“好吧,那我要去买点米买点菜,还要去成衣店买身衣裳,另外还要买把锄头。”
“好。”沈兴旺也没觉得奇怪,纪寻当初娶沈予桉时花了五十两彩礼,这在农村可是一笔巨款了,身上还剩下些银子过生活也正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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