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其实是林三郎捡回来的,说捡也不准确。
十一年前,林三郎去镇上给妹妹买糖,顺手帮了一个被混混欺负的小姑娘。
小姑娘吓坏了,一路跟着他到林家怎么赶都赶不走。
林家人看她长得白白净净,谈吐不俗又认字,还想过送她回家——当然,是冲着酬金去的。
不想小姑娘根本不记得自己家在哪,身上唯一一块许能证明身份的玉佩还是碎的,上面就一个月字。
再后来……小姑娘成了林三郎的媳妇。
陈月娘这个名字也是林三郎给她取的。
“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怎么找?”陈氏手上的动作不停:“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也没听说谁家丢了闺女。”
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不记得了没法找,家人总不会不记得,没找她无非是人不在了或是不在乎。
无论是哪个原因,都没有找的必要。
真找到了也是徒增悲伤罢了。
“抱歉,我不该提这个。”
陈氏有点诧异,见她一脸愧疚,笑了笑:“其实我不在意的,女人最后的归属不就是嫁人生子吗?能遇到三郎,嫁进林家,我觉得自己很幸运。”
这话到底有点大胆,陈氏不自在的低下头去。
抛开林家人不爱干活,名声不太好不提,做林家的儿媳其实比别人家的幸福多了。
冯氏不是什么恶婆婆,只要把饭做好,衣服洗完,其他事她根本懒得管,更别说故意刁难,磋磨人。
妯娌的话,除了二嫂喜欢偷懒,也没别的勾心斗角的糟心事。
至于男人……想到林三郎,陈氏脸上泛起红霞。
林宝宝看出她说的是真心话,稍稍松了口气,岔开话题道:“三嫂,你手艺好,下回我去镇上帮你接点针线活回来吧。”
她记得吴氏就经常去镇上的绣坊接活回来做,原身还陪肖小妹去帮她送过绣好的荷包手帕等小物件。
“到时候你自己手头有了钱干点啥也方便。”
开荒都是力气活,女人去了也干不了多少,不如找点别的事情做。
林宝宝原是打算让三个嫂子跟着她养鸡……
“可以吗?”陈氏惊喜的抬起头,想到什么忙道:“赚的钱我不全要,就留三成,其他的交公中。”
林宝宝想到陈氏做绣活的话抽不出太多时间做别的事,省得其他两个嫂子有意见,这样安排也好,故而没拒绝。
“幺妹,你变了很多。”陈氏突然说。
以前的小六不喜欢她。
林宝宝一愣。
陈氏笑了笑没说话,埋头继续补衣服。
男人下地干活衣服破得快,她又喜欢在上面绣东西,补一件衣服花的时间难免就多点。
林宝宝看得有点手痒:“三嫂,你那里可还有碎布?我想做一个荷包,旧的也行。”
“你要怎样的?”
听出陈氏话中的打趣之意,林宝宝也没不好意思:“我做了给阿时用。”
“有的,我去给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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