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逍拿着手机,在屏幕上输出了一个熟悉的号码,却始终没有拨通。
另一只手,熟练的拆开一包香烟,抽了一支叼在嘴上,并没有点燃。
记得,自从那次体检之后,自己好像已经戒烟都快五年了。当时医生说了,想多活两天,就把这玩意儿戒了。
依旧会买,却没有在抽过,老烟民一直在为烟草公司的高福利高税收做贡献。
果然,戒了之后,他坚持了快五年。
要不是今天烟瘾又犯了,他都快忘记,自己曾经得过名为肺癌的绝症。
熟悉的味道,总是让人想起熟悉的人。
从奶茶店里出来,杨逍抱着一大杯特甜草莓啵啵喝起来。
这种糖分爆炸的饮品,他同样已经戒了好多年,家族遗传糖尿病可不是开玩笑的,十几年前就已经确诊了。
眼下这具身体,突然让他能够再次挥霍,曾经流逝的青春。
盛夏时分,吹着夜风,白天的炎热气息逐渐退去,很多人出来游玩。
松阳镇有着不少景点,旅游业一直都是支柱产业,这个季度,游客数量不少。
闲逛的杨逍在人群中穿行而过,感受着周围的人声鼎沸,一时竟然感慨良多。
要知道,前两天,他还在大山里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人生活呢。
果然,还是文明社会好呀。
这不,你看那穿黑丝的姑娘,身段可真好,穿着打扮也清凉。
眼光带着挑剔般的欣赏,杨逍一边喝着奶茶,一边打望。
喜欢看美女,好像似乎可能,真的是男人的天性。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这只可能是身体激素的影响,罗小龙这具身体才二十出头,正是最年轻气血方刚的时候,一定是这样,我只是被激素影响了大脑。
杨逍蓦然惊悚,他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变了。他的人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他一生为爱执著,只为一人心动过,对待其他美色,哪里这么冲动过?
今天,说句实话,见到明艳动人的周佳慧后,老实说,他是真的动心了。
难道,这就是复制了其他人的记忆,对自己造成的影响?
这由不得他不惊悚。
若是以后肆无忌惮的复制别人的记忆,时间一长,他的自我极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影响。
量变引起质变,迟早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已经早已不是曾经的模样。
眼底里,闪过无数思绪,杨逍突然眉头一动,装成打电话,朝着一边的背街小巷走去。
人群中,七八个人连忙跟了上去。
绕来绕去,终于走进了死胡同里。
杨逍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信号,转过身来,果然发现已经有人堵在了胡同口。
“朋友,不好意思了,你那个书包我挺喜欢的,要不你送给我吧。”
一个将头发染成金黄的混子,走上前来,亮出了手中的砍刀。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看着杨逍,露出狰狞的冷笑。
他们足足有八个人,还带着武器,今天,就算是叶问,也走不出去,杨逍若是聪明人,那就应该知道认怂。
“你们想干嘛?抢劫呀?别以为你们人多,我就怕你们啊。”
“动手,懒得和他bb。”
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黄毛深知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大手一挥,手下的兄弟立刻呼喊着朝着肥羊冲了过去。
自己则掏出烟来,准备点上一根。
这片小巷由于时常出现盗窃抢劫,被划入了重点地区整治范围,警察的巡逻队白天晚上的加强了检查,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自然需要干脆利落。
老实说,一群人提着刀枪棍棒这样子朝自己冲过来,还真的有些惊悚。
杨逍瞳孔微缩,以他强大至极的五官感知能力,他甚至能够看清这些混混时跑动时,脸上的肌肉颤抖,兴奋到狰狞的表情都快从眼底里溢出,那是肾上腺素在疯狂的刺激他们的大脑神经中枢。
耳朵,除了每个人的呼吸,他还听见每个人的心跳,脉搏。
跑在最后面的一个矮个子,心脏跳动有些问题,左心房有杂音,脉搏也不对,这小子,身体不是一般的虚,应该是经常熬夜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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