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指老六和小谭都是被你所害,因为单凭小谭脖子上的拇指印,就排除了她是被你杀害的可能性。我的意思是指,在他们二人的被害中,你极可能是共犯。”
“诚然,小谭脖子上的指印以及老六头部左侧的粉碎性骨折,让我们一度认为杀害他们的应该是个左撇子,既然你不是左撇子,那么这个左撇子就应该是史际。从而在潜意识里将你是杀人凶手的可能性排除在外。”
“这一点也很好地被你利用。因而在第三个故事中,你和老六、小谭的死毫无关系,并且我们也差点儿就信以为真。”
“你虽然没有直接杀害老六和小谭,但在史际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你有没有为他提供帮助?或者说,假如老六一下没死透,你会不会上前照着他的头部补上几棍?”
“以我看,这种可能性很大。在第二个故事中,你之所以大包大揽,把老六和小谭的死都往自己头上算,除了想继续隐瞒史际的行踪,你自己本就是共犯应该也是重要原因。警方如果调查出真相,你自己也难逃一死。既然如此,那只死你一个当然就是最佳选择。”
“以史际的行事风格来看,为了隐藏自己的行踪,杀了老六和小谭,最终却偏偏没有杀你,除了因为将你当父亲看,你是共犯这一点应该也是重要原因。”
“都一起杀过两个人了,彼此之间还有什么不能相互信任?你一旦报警,供出史际的行踪,就相当于向警方供述自己的杀人行为。所以,史际认为没有将你灭口的必要。”
“但最终报警的是史际而不是你,这又是为什么?”
田和尚目光躲闪,不敢与李竹道对视。
“无论如何,史际应该没有想到,我们警方会通过其他线索确认他的存在。他也绝对想不到,你会编出第三个故事,将白莲寺惨案的所有罪责都一股脑儿全往他身上推。”
接着,李竹道又话锋一转:
“你不是想要保护史际吗?为什么又会转而把所有罪责都推到他身上?这个原因其实早就已经说过,因为我们已经确认了史际的存在,你的大包大揽已经毫无意义,与其这样,还不如把杀害老六和小谭的罪名都推到史际头上。”
“史际身上已经背了人命,只要被我们抓到就必死无疑。我们要是抓不到他,他照样能活蹦乱跳。你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史际身上再多背两条人命又有什么关系,这对于他的生死而言可谓毫无影响。”
田和尚挤出一丝外强中干的笑意:“小伙子,你得讲证据,瞎蒙可不成。”
话音才落,审讯室的门被人敲开,小吴将两份一模一样的资料递给陆凯:“禹主任对白莲寺案的最终检验结果还没出来,但有些初步检验发现,让我送过来,说这当中有个发现很意外,应该尽早让你们知道。”
陆凯接过后,坐回原位,将其中一份递给李竹道。
李竹道翻开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对老六头部伤口的检验结果。ap.
根据现场勘察来看,让老六头部遭受伤害的应该是螺纹钢条,也就是田和尚说的铁棍,致死伤是老六头部左侧的粉碎性颅骨骨折。能确定的是,铁棍打击过老六的头部,因为前额和头顶的部分挫裂伤有典型的螺纹特征。
但头部左侧的致命伤区域内,却没有发现螺纹样特征,只能看出是钝器打击所致。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致命伤为多次重复打击造成。
举个例子就能很好理解。比如,买一块猪肉,用菜刀在猪肉上剁一刀,相关专业人士就能根据猪肉上被剁的这一刀,分析出菜刀的大概特征。但是,如果用菜刀将肉剁成肉馅包饺子,那么从肉馅上是没法看出到底是用什么剁成的。
也就是说,
导致老六死亡的作案凶器,有可能是螺纹钢条,也有可能是一根木棒,还有可能是刀背。总之,一切长条形的硬物,只要在老六的头部左侧重复打击,都能造成这样的致死伤痕。
同时,老六头顶的几处挫裂伤痕没有螺纹痕迹。换言之,击打过老六头部的,除了螺纹钢条,还存在另一钝器。
此外,铁棍上的血迹分布可以分为三段,上段的部分血迹是田和尚的,中段的大量血迹是老六的,部分血迹流往上段,所以呈现流注状,下段的血迹为溅射状,都是老六的血液。
关键在于铁棍下段的溅射状血液。人在死亡后,心脏停止跳动,停止提供血液,导致血液回流动脉中空,就不会喷射血液。也就是说,铁棍下段的溅射状血液,毫无疑问是老六在没有完全死亡前,其头部血液喷射出来,溅射在铁棍上所致。
要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性有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老六并未完全死亡前,凶手手持铁棍在老六的头部左侧重复打击,老六的血液喷射出来,溅射在铁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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