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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威只知道警察办案讲究证据,却对警方取证时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考量一无所知,更不知道证据需要符合逻辑,才会让警方相信。

对付常威这种犯罪专业“半桶水”的嫌疑人并不难,杨峰稍微采取了一下“疲劳战术”,将审讯人员分成三班倒,让常威不断重复口述他刚才说过的内容,稍有不对就严厉逼问。

常威的心理防线很快崩塌,承认尚彪在打了尚可盈之后,他就产生了“弄死”尚彪的想法。在他看来,尚家现在是尚彪做主,只要拔掉尚彪这颗钉子,他和尚可盈的婚事就能畅通无阻。

常威最开始的想法是“雇凶杀人”,但“杀手”这个职业在中国大陆并非遍地都是,他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人。

因为暗中调查尚彪,知道这小子经常在外面找女人,常威居然灵机一动,就此萌生了“杀人嫁祸,栽赃尚彪”的想法。

在他看来,采用这个办法,最大的好处在于,警方很难会怀疑到他头上。毕竟,他和尚彪在外面找的女人八竿子打不着,谁都不会想到尚彪的女人死了,能和他有什么关联。

如果直接杀了尚彪,那样动机太明显,自己很容易被查到。

同时,杀掉一个女人,比杀掉一个男人要相对容易。

当然,这个女人作为“被杀害”的对象,最好能是外地人,这样在和她交往沟通时,就能避免万一被自己或她的熟人撞见,从而撇清自己和死者之间的关联,让警方更加不会怀疑到他头上。

但尚彪的情人都是本地人,所以常威就有了帮尚彪找个外地人做情人的想法,于是就和穆志杰说自己“想包养一个情妇,得是外地女孩”。

对于尚彪这样的人来说,只要是美女,并且主动勾搭他,让他上钩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常威通过穆志杰认识宋智英后,自然知道宋智英就是他想要的“完美受害人”,为了撇清穆志杰和本案的关系,更为了给自己制造和宋智英没有关联的假象,他才会和穆志杰说自己“不想包养”宋智英了。

穆志杰和宋智英协定一起对付尚彪,几乎相当于已经给常威的计划实施了前半段,他要做的仅剩后半段:杀了宋智英,把证据都指向常威即可。

尚可盈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居然会杀人栽赃给自己的亲哥哥,她只知道常威很“大男子主义”,对自己的哥哥没什么好感,但是没想到哥哥仅是因为反对她和常威之间的感情,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对于尚彪来说,这简直就是“人在家里坐,祸从天下降”,莫名其妙就这样躺枪了。

尚可盈更加不敢相信的是,警方在对常威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时,发现除了她,常威同时还周旋在几个女人之间,买房只是他用来讨好女性欢心的一个常规手段。

对于常威来说,给女孩买套房,就相当于一个上班族给自己心仪的对象买了一束玫瑰花。

在他眼里,这些女人都是他的。尚彪反对他和尚可盈交往,就犯了他的“逆鳞”。这个坐过牢,一夜之间富裕起来的“暴发户”着实有点儿飘了,似乎把自己当成了“皇帝”。

常威自以为嫁祸给尚彪的计划天衣无缝,没想到案发后仅几天时间就被警方识破伎俩,这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沉冤得雪”的尚彪在杨峰的提问下,再次回忆起周小璐被害前后的一些情况。

时间过去太久,很多细节,他也记不得很清楚,即便能想起来的一些小事,也都属于无效信息。

但他亲口承认,刘媛媛当年和他分手时,曾说过一句“你干过什么好事,别以为我不知道”,这让他认为自己当年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的种种行为应该没有

瞒过刘媛媛,甚至一度怀疑刘媛媛是不是在自己身边安插了什么“金牌小卧底”。

在尚彪眼里,他自认为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隐秘,从来不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即便刘媛媛一直都很信任他,从来不会翻看他的手机,他也会抱着以防万一的心态,有意抹除一切痕迹,刘媛媛怎么会突然一下就知道他“干过什么好事”呢。

因此,尚彪认为刘媛媛很可能是通过什么人,知道了他当年的这些情况。

但他产生这个怀疑时已经和刘媛媛分手,就此继续往下理并没有什么意义,所以这个怀疑并未有过验证。

但尚彪的这个怀疑却启发了杨峰等人。

他们认为,尚彪和刘媛媛曾是高中和大学校友,二人之间肯定有共同的“熟人”,并且这个人还知道尚彪当年的龌龊事,那尚彪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时,这人肯定也在博南大学,或在学校附近,因此才会有所耳闻,并将尚彪的龌蹉事转述给了刘媛媛。

尚彪回忆说的确有这么个人。这人叫罗浩,和尚彪是高中同学,就读的大学离博南大学不到一条街,大学毕业后在博南大学附近开了间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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