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将信将疑,却也满口答应,但他还没来得及更换,就被带进了警局。当然,这是后话。
至于周小璐被害的详细过程,刘静和刘招娣也各自对刘媛媛口述了一遍。
之后,三人又量身定做给自己准备了一套口供,并相互指正、补充完善。
杨峰却从刘招娣的陈述中听出了不对劲:
「你是说,刘静当着刘媛媛的面告诉你,他被‘抢劫的时间是在2016年1月23日夜里,也没有说出何双喜找来杀他的那两个人的任何信息,就连何双喜说已经打发那两个人滚蛋的这件事,也都没有说出来?」
刘招娣十分肯定地点头:「刘静当天说了什么,我几乎都能背出来。」
这就很不对头了。
根据刘招娣的陈述,再结合刘媛媛的供词来看,刘媛媛既然能准确说出刘静被「抢劫」的时间是在2016年1月24日夜里,那么在三姐弟的串供当天,在刘招娣赶来之前,刘静就肯定向刘媛媛详细陈述了自己被「抢劫」的时间,但在当着两个姐姐的面再次陈述的时候却搞错了自己被「抢劫」的时间?
即便如此,刘媛媛为什么没有当场指出来?她既然能在警方的审讯中准确说出这个时间点,那么在此之前的串供中,在刘静面对两个姐姐的再次陈述时,就不可能不记得刘静曾向她说的这个时间点。
此外,刘静在向刘媛媛陈述杀害何双喜的过程中,似乎忽略了何双喜找来的那两个「杀手」相关信息的陈述,但在刘招娣赶过来之后的第二次陈述中,仍旧没有提及这一点,他是彻底忽略了?
杨峰隐隐约约有了一个猜想,但这个猜想缺乏关联环节和证据支撑,因此也就不能肯定。
直到针对刘招娣的审讯结束,一出审讯室,办案人员就向杨峰提供了最新的调查进展,这一猜想的关联环节和事实依据才算补偿完整,这也让杨峰彻底肯定了自己的猜想。
最新调查显示:
刘静的车里,在主驾驶位的车座下发现了四张揉成一团的纸条,其中三张纸条写着「用」字,只有一张纸条写着「不用」二字;
刘静名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这台车在袁家兄弟尸体被沉入水库的第二天夜里,也就是在姐弟三人串供的当天夜里,曾到过沉入两具尸体的水库,并且在此停留了一两个小时之久,之后则去了一趟老家,最后才返回刘静自己家里;
刘静的车里有血迹,经dna检测对比,血迹血液为袁世文所留。
时间再回到姐弟三人串供的当天。
当刘媛媛说出「各自都准备一套供词」的这番话时,刘静和刘招娣一样,也立即知道了刘媛媛的「良苦用心」,但相对于刘招娣的当即就表示反对不一样,刘静此时应该在盘算怎样才能让自己「折进去」。
很快,刘静就有了办法。
之所以提出抓阄决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车里没有笔,所以就能借此顺理成章地到路边的便利店借笔书写。
在便利店里,刘静写了
四张纸条,将其中两张写着「用」字的纸条揉成一团,拽在一只手心;将另外两张写着「用」和「不用」的纸条则拽在另一只手心。
上了车以后,他首先摊开拽着写了「用」和「不用」两张纸条的手掌让两个姐姐检查。
应该不出他所料,二姐检查了纸条。
于是,他首先故意将这只手放在头上挥舞,之后在看起来理所当然地放在座位下挥舞时,却趁机将这两张纸条扔掉,最后两手摊开时,手里的纸条则变成了另一只手里拽着的写着「用」字的两张纸条。
这就决定了不管由谁挑选字条,也不管怎么挑,最后挑出来的都只会是写着「用」字的纸条。
接下来,刘静在不声不响中主导了三姐弟串供的方向,并且在最后故意提出「把这五个人死亡的具体经过、所有细节和相关信息再对一遍」的意见,因为他要就此实施自己的「盘算」。
刘静这时才说起自己曾试图对袁世文进行分尸,是因为在此之前,在他发现袁家两兄弟都死了的时候,并未真正对袁世文的尸体进行过分尸。
之所以无中生有地说自己这样干过,是因为他有意要给大姐的口供留下破绽。在他看来,他也认为警方调查袁家兄弟的「失踪」,如果会怀疑到他们三姐弟头上,肯定会首先怀疑到刘媛媛。
试想,刘媛媛作为一名医生,怎么可能不清楚分尸时,从人体大腿根部开始切除根本就不是分尸的正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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